国华电力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储煤场防尘封闭改造EPC工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华电力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储煤场防尘封闭改造EPC工程招标人为
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CSIEZB190501923。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
招标范围
主要范围:国华电力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储煤场防尘封闭改造EPC工程,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施工、设备采购保管、调试、性能试验、地方政府各项验收、竣工图设计、竣工移交、运行维护培训等工程项目总承包。
主要内容:封闭煤场主结构采用单跨拱型预应力张弦钢桁架结构形式,主桁架采用四边形桁架结构形式,在跨度中段区域设置预应力张弦拉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煤场封闭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及附属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范围内的全专业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煤棚预应力钢桁架结构采购、加工、安装施工;3)煤棚围护结构体系采购、加工、安装施工;4)外线管线支架采购、加工、安装施工;5)主体钢结构支座预埋件、埋入式钢骨的采购、加工以及配合、验收埋置安装质量(预埋件(钢骨)埋置安装;6)水泵房的设备、管道采购及安装;7)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安全监测系统、通风除尘、消防系统的设备、管线采购及安装。8)明火煤监测装置等设备供货及安装。9)卸煤沟与翻车机房的封闭改造。10)与本工程相关的防风抑尘网及基础/灯塔等工程内容的拆除与恢复。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实施地点: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工期:计划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后15个日历天完成基础开挖施工图设计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工程施工工期日历天数为300天,从基础开挖时间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B、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ISO9001/ISO14001/GB/T28001)。
C、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无上述不良情况的承诺函,如提供虚假信息,投标无效)
D、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E、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F、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A、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上述7.1的资格要求及下列联合体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须具有至少1项跨度不小于180m中间无柱的预应力钢结构工程设计或EPC合同业绩;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自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须具有至少1项跨度不小于180m中间无柱的预应力钢结构工程施工或EPC合同业绩。
B、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上述3.1的资格要求及下列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满足以下要求其中之一:
如采用设计资质投标,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须具有至少1项跨度不小于180m中间无柱的预应力钢结构工程设计或EPC合同业绩。
如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须具有至少1项跨度不小于180m中间无柱的预应力钢结构工程施工或EPC合同业绩。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无上述不良情况的承诺函,如提供虚假信息,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标请于
2019年04月15日 09时00分至
2019年04月22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编制
由于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需要从国家能源招标网下载投标文件编辑器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4)、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电子招投标项目,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5-14 09:00(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开标地点:投标人需将非加密的投标文件(指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611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项目咨询电话:023-63602829(郑国栋)、023-63602761(祝胤)包春祥(商务)、刘建军(技术)联系电话:0516-87253069、0516-87253705
其他咨询:唐祖兰023-63602602,李潇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邮箱:naoguazi123@126.com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包春祥 |
| 电话: |
1391203827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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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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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郑国栋 |
| 电 话: |
023-63602829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20002974@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5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