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9 08:54:11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准池铁路自开通运营以来,因工程前期遗留问题和铁路线防护设施不完善,经常发生当地村民阻拦施工和阻拦火车通行事件,屡次发生铁路线贯通地线被盗现象,给准池铁路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因此准能集团公司决定在准池铁路电子监控系统工程重新招标,对重点部位进行安防监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分别如下:
第一标段:准池铁路内蒙段电子监控系统工程,工期:50个日历天;
第二标段:准池铁路右玉段电子监控系统工程,工期:80个日历天;
第三标段:准池铁路朔城段电子监控系统工程,工期:50个日历天;
第四标段:准池铁路神池段电子监控系统工程,工期:50个日历天。。
2.3其他:无。建设地点:准池线。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两年度(2017-2018)的审计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两年度(2017-2018)营业收入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
(3)对于2017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两年度(2017-2018)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与第1标段的投标人需具有山西省或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或安装的三级及以上证书;如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企业必须在山西省或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技防办进行备案,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5)参与第2、3、4标段的投标人需具有山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或安装的三级及以上证书;如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企业必须在山西省公安厅技防办进行备案,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6)根据朔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函》:“准池铁路沿线尽快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联网共享平台(雪亮工程),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信息共享,为保证公安机关共享信息平台的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要求施工单位是在朔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履行了备案手续的,方可接入我局联网共享平台”的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在朔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履行备案手续。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2016年-至今必须具有至少一份监控系统的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含)以上,提供相关合同、部分结算发票和客户评价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4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郭文馨 |
| 电话: | 0477-432926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吴斌 |
| 电 话: | 04774329722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578@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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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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