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6 08:36:15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管理系统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116】号文件的要求,及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ITEI)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煤制甲醇、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进行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评估报告,最终汇整成SIL验证结果整改汇总表和LOPA分析整改汇总表,以及神华包头煤化工设计框架单位完成的基础设计文件、详细设计文件,通过采购、施工、调试、验收、投用等工作完成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完善整改,以满足标准规范和安监总局文件的相关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涉及自控、安装、电气、土建、概算多个专业,设计文件对该项目的自动控制、工艺安装、电气、土建、消防、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项目实施计划等方面进行全面技术交底。
2.2.2依据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ITEI)对神华包头全厂进行的功能安全评价报告,设计院针对报告中的SIL等级验证报告及LOPA分析做出响应,逐条响应请见附件二SIL验证结构整改汇总表及附件三LOPA分析整改汇总表,其中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甲醇合成装置、聚丙烯装置、聚乙烯装置根据要求需要对现有SIS系统进行扩容以及对现场仪表进行更换或新增,硫磺回收装置、甲醇罐区目前无SIS系统,本项目对硫磺回收装置、甲醇罐区各新增一套SIS系统以及对不满足SIL等级的现场仪表进行更换或新增,烯烃罐区根据安监局68号文要求“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对现有SIS系统进行扩容,增设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泵功能。
2.2.3同时为了满足完善整改要求,项目还牵涉到部分电气回路的改造和一些土建工作。
2.2.4详细设计文件由神华包头煤化工设计框架单位补齐,提交日期以投标人接到业主单位开工通知书后前一周内,扩容系统及新增系统的点表及接线图由投标人完成。
2.2.5负责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及项目施工;负责施工垃圾的清理并运输至业主单位指定地点。
2.2.6负责项目土建改造、管道、仪表、电气范畴内的所有安装、调试工作,负责新增SIS系统和扩容SIS系统的组态、调试、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
2.2.7负责强制性检定、检测设备的检定、检测及报验。
2.2.8为满足运行维护人员对新增SIS系统的技术需求,对业主单位维护人员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2.2.9负责项目所涉及的现场仪表、控制系统扩容改造系统设备、电缆、穿线管的拆除。
2.3其他:
1)项目地点: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即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路46公里处,打拉亥火车站附近)
2)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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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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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材料到货 |
2019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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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施工、验收、投运 |
2019年大检修内完成 |
本项目必须在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的年度大检修过程中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并完成验收、投运,投标方必须提供项目保证方案,包含采购、运输、施工、验收、直至完成本项目移交、投用的所有内容。
上述工期,不可调整,大修从停车到开车总工期约为45天,投标方的实际工期必须满足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大检修中各个装置的开停车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2017年、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石油、石化或煤化工企业含工业控制系统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具有1个石油、石化或煤化工企业至少一年以上的仪表专业维护保运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 内应没有如下不良记录①被列入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的;②因为维修质量、服务问题等被招标方解除合同。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本招标公告现场踏勘约定的时间及要求参加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具体要求如下:
1) 集合时间:2019年7月25日上午9:30分(现场踏勘分为踏勘预备会及现场实际踏勘两部分。踏勘预备会召开时间以招标方当天通告的时间为准。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完毕后,招标人不单独接收现场踏勘申请)。
集合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二楼212会议室。
联系人:韩永杰, 联系电话:0472-5332477。
2) 前来现场踏勘的潜在投标人代表需提供现场踏勘登记表(签字盖章原件)及回执表、授权书(签字盖章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资料。
3)现场踏勘的有效性以当日踏勘预备会会议签到及招标人签发的现场踏勘回执表为准。
| 招标人: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 |
| 联系人: | 王宏 |
| 电话: | 0472533765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潘凯之 |
| 电 话: | 04778296579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3707580@shenhua.cc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