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1 10:45:18 阅读次数: 】
2.1 项目概况: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的东北部青山重工业区,紧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厂址距武昌城区中心约18公里。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现役机组总装机容量为700MW(2×350MW),共2台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是国家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采用灰渣分除、电除尘、湿除渣技术;循环水采用冷却塔二次循环供水系统;脱硝采用广泛应用的选择性催化剂还原烟气脱硝技术(SCR);脱硫方式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为了保护环境,拟通过实施本工程,实现全厂废水“零排放”,即含煤废水、渣水系统实现内部循环,对外无溢流;脱硫废水实现车间出口达标;全厂实现厂区雨污分流,污水任何情况不外排。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采取总承包(EPC)的形式。本工程全套设备、材料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并承担各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含场地平整、场地勘探、原有建构筑物拆除、桩基施工及检测、土方开挖及外运等)、安装工程(含原有设备及管道桥架等的拆除和改造)、整体调试、签署临时验收签证(招标方进入商业运行)的全过程的总承包。
2.3其他:计划工期:本工程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要求投标方中标之日起4个月内具备通水试运条件;全厂雨污分流系统要求投标方中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体改造工程要求投标方中标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验收。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时间统计)至少完成两个300MW及以上机组全厂废水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且成功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
(3)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企业天地5号楼21层
邮 编:400011
联 系 人:张晓达、周畅
电 话:023-63602757、63602880
电子邮箱:chengqingshenhua@163.com
客服电话:010-58131370
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招标人: | 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万明明 |
| 电话: | 027-8659238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张晓达 |
| 电 话: | 023-63602757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chengqingshenhua@163.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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