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7 13:06:00 阅读次数: 】
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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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接受代理商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业绩要求 |
实收资本要求(以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为准,若无2018年请提供2017年的)(万元及以上)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单位资质要求单位证书要求等 |
交货期/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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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
国神集团白马电厂#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
本工程主要对白马电厂#1机组的脱硫除尘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拟在炉后建设一套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系统、在锅炉出口增设脱硝(SNCR)系统 ,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方按干法(半干法)脱硫工艺设计、新建脱硫系统、改造现有电袋除尘器。投标方提供脱硫除尘系统所必需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型、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消防、通风、暖通、照明、监控、检修、控制、绿化、道路、防雷接地、地下管网、给排水、装饰、装修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环保验收、消缺、培训、第三方审计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投标方负责整个脱硫除尘装置和SNCR系统质量。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规范未列出或数量不足,投标方免费予以补足。 |
否 |
否 |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1个火电厂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今;②签订合同内容包含半干法脱硫工艺系统的新建或改造(SO2<35mg/Nm3、NOx<50mg/Nm3、粉尘<10mg/Nm3),并实现全负荷稳定运行。提供承包合同封面、关键页、签字页及环保验收证明;③合同中火电机组容量要求为单台机组300MW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DEF |
5000 |
否 |
否 |
否 |
是 |
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具备施工条件,机组停炉时间不超过10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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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中的DEF意义为:有效业绩须包括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供货或施工内容或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结算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货物验收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若项目属于维护或运行或物业等规定服务期限的,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为证明合同执行完成或合同内服务期执行已经满一年>)及买方联系人电话。 投标人满足合格投标人要求的业绩应同时在“近年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和证明材料列表”中列出,所列业绩证明材料必须随时可提供原件以供审查(如无法提供将视其为无效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能互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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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未被列入正在执行的国家能源集团暂停投标资格处置名单、黑名单,且未被国神集团公司禁止投标;
(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9)各包项目的投标人还应同时满足各包项目具体资格要求的内容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310室
联 系 人:杨志(010-57336345)、李晨(010-58134655)、邰世康(010-57336311)、李婷(010-58134654)、孙超(010-57337281)、张涵(010-57337552)、廉伟男(010-57337553)
客服电话:010-58131370
网 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其 他:无
| 招标人: |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邰世康 |
| 电 话: | 010-57336311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20022045@shenhua.c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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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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