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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为2×330MW, #1机组于2011年1月25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投入商业营运,2014年4月开展了第一次机组A修。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三大主机设备供应商分别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检修项目详见各专业A级检修项目表(附件二:#1机组A级标准检修项目表、非标检修项目表)。
(2)、工作内容包括与#1机组A级检修B标段项目有关的金属监督、化学监督、电气监督、热工监督、技术监督等工作的配合,具体见各项监督计划。包括相关的反事故措施的实施及配合。凡属投标人承包的检修项目内相关的光谱检验、焊接、热处理、探伤、起重等工作。
(3)、凡属投标人承包的检修项目,所需其他专业进行的配合工作。
(4)、标书外10%工日总数的临时增补项目。
(5)、热控设备的检修工作范围依据本合同确定的机务、电气、化水等工艺系统的范围确定。即本合同范围内的工艺系统涉及的热工控制设备均在本合同范围,凡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检修引起的所有的电缆敷设、引压管路敷设、控制盘柜/接线盒拆装、一次元件的拆装、电缆桥架的拆装及由此带来的孔洞开孔、封堵等。
(6)、#1机组A级检修热控检修项目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分界原则:DCS控制柜、网络柜、各操作站、工程师站的程序及组态备份由招标单位负责,机柜的清灰紧线及封堵等标准化治理完善等工作由投标单位负责。各种主机的保护、逻辑试验以招标单位为主,投标单位配合,就地联锁试验由投标单位为主进行试验,招标单位验收。大/小机的DEH 、ETS 、TSI系统传感器探头由投标单位拆卸、安装,校验由招标单位负责;就地压力开关、温度元件等一次原件由投标单位负责检查拆、装、校验,招标单位负责验收,热控电源柜、就地控制盘柜、接线盒及就地仪器、仪表、各类执行器等归投标单位负责。需要加工的各种热控专业加工件均由投标单位提供加工图纸经招标单位审核签字后外送加工,加工方案由招标单位审核。已列或临时增加的技改非标项目软件部分由招标单位负责,非软件部分(包括电缆敷设接线、就地施工、调试等)由投标单位负责。#1机组主机电子设备间内所有检修相关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
(7)、#1机组A级检修电气检修项目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分界原则:发变组保护控制回路、励磁控制柜(整流柜、灭磁开关柜、进线柜均由投标方负责)、220KV控制回路、6KV控制回路、信息自动化系统,由招标方负责。220KV及6KV电压等级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以本体二次引出端为界,引出端及引出二次回路归招标单位负责,其余部分投归投标方负责检修。400V开关所有保护、控制回路、PT(CT)及二次回路归投标方。变压器本体及其所属的风机、温控器、控制信号线等,均由投标方负责,温控器的拆装及接线归投标方。6kV开关保护和控制回路以开关柜内端子排为界,端子排以外连接的回路归投标方。220kV开关设备以设备控制柜端子排为界,端子排以外连接的回路归投标方,端子排以外连接的回路归投标方; 220KV系统所有的支柱瓷瓶、悬挂瓷瓶等的清扫归投标方,必要时应进行带电清洗。动力电缆由6kV配电柜、变压器、380V PC、380V MCC柜的承包方负责至负荷端第一接线位置检修,其余电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电缆的检修原则为供电方负责(即谁供电谁负责至第一端子,整根不受区域限制),如电缆需要更换以及由此产生的电缆封堵工作由投标方负责。
(8)、A标段和B标段内四大管道的分界以C列柱为界进行划分(穿墙部分归A标段)。
(9)、如遇标段检修范围内项目变更调整,合同期内,招标方新增加的检修项目,人工费在2万元以内(含2万元)的项目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0)、在检修期间通过技术监督或设备解体检查及其它检测检验发现的设备问题或缺陷(包括PLC的维修、变频器的维修、高低压电动机端盖修复等),投标方应无条件予以检修处理。
(11)、检修开始前,招标方提供给投标方最新设备缺陷统计清单(含系统缺陷,如运行时系统无法隔离,造成缺陷无法处理等),投标方应在检修期间全部消除并不增加检修费用。
(12)、机组缺陷消缺项目(含停机前、停机后所有缺陷)。
(13)、在检修中需新增或更换的高低压动力电缆、控制电缆或信号电缆,投标方应无条件予以敷设连接。电气专业所有技术监督需配合的仪器、仪表、PT等设备送检,由乙方负责(含运送车辆及拆卸、安装等工作)。
(14)、本标段检修区域内保温的拆除及恢复由投标方负责,且要具有保温资质。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在施工时擅自大面积拆除保温,招标方将视其情节进行处罚,并责令恢复保温。
(15)、本标段检修区域内临时脚手架的安装、拆除由投标方负责(包括各技术监督、金属监督、化学监督需配合搭设的脚手架)。
(16)、由于实际工作需要后续增加的项目,投标单位应无条件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
(17)、随着工程进展的具体情况,招标方有重新确定界限划分的权力,投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
(18)、本标段范围内检修电源箱由投标方负责管理。本标段范围内的检修项目工作产生的临时电源引接工作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指定接入位置。
(19)、招标单位实施的技改项目中,投标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包括设备拆卸、电源停电以及人员等。
(20)、现场设备解体过程中出现的无法取出的螺栓由投标方负责钻出,汽轮机本体所有螺栓均需拆下。
2.3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两台国内3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主机设备的A级检修业绩,且检修完成后机组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业主证明。
4、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项目咨询:代荣波023-63602019, 周超超023-63602891
其他咨询:李潇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电子邮箱:cc_shenhua@163.com
(为妥善解决投标人的咨询问题,建议采取将咨询问题以邮件的形式发到邮箱)
| 招标人: | 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刘健鹏 |
| 电话: | 0396-3587927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
| 邮 编: | 400010 |
| 联系人: | 周超超 |
| 电 话: | 023-63602891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cc_shenhua@163.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