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4 07:57:00 阅读次数: 】
本招标项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公司应急救灾中心(项目编号:CEZB200404000 / E6501003911000138001)已由米发改备字[2019]1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1项目概况:根据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部署,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公司筹建国家级应急救灾中心,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应急救灾中心项目计划新建执勤楼、车库及备勤楼、仓库、地下消防水池。执勤楼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7691.41㎡;特勤车库及备勤楼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3423.41㎡;仓库总建筑面积:985.60㎡;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240㎡。建筑总面积12340.42㎡。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3工期:开工日期:2020年08月10日,竣工日期:2021年05月20日。
2.4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益民路碱沟河西侧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区外投标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1 领取时间: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18日。
4.2 领取方式:请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49.119.97.2:8090/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0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递交;
6.3递交地点:递交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15室标书送达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4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5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开标三厅。
为保证标书款发票的开具,投标人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本招标公告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宏刚
电话:18999883233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7层
驻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A座十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艳
电话: 18999183353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米东区招标办
联系人: 樊小佩
电话: 0991-33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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