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8 17:03:04 阅读次数: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华电力锦界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该绿化工程项目包含新建集控楼北广场、老生产办公楼周围及南侧绿地、脱硫废水区域、三期停车场区域、综合运动场区域和其他附属建筑周围等区域的场地平整、种植土更换、智能喷灌系统安装、苗木草坪等植物种植养护等工作,还包括全厂行道树的种植和养护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工期:135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三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绿化类似工程完工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合同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工程完工验收单)。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并提供资格证书证明。
【6】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7】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9】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同一企业集团(指总公司所属的局级施工企业)的母子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分别独立申请。同一企业集团(指总公司所属的局级施工企业)的有隶属、控股、参股等关系的2个及以上子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分别独立申请。同一企业集团(指总公司所属的局级施工企业)的母子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分别独立申请。同一企业集团(指总公司所属的局级施工企业)的有隶属、控股、参股等关系的2个及以上子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分别独立申请。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项目咨询:刘自根023-63602765 张 雷023-63602707,
其他咨询: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邮箱:mulinsen1001@163.com
| 招标人: |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李亚东 |
| 电话: | 0912-855175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400010 |
| 联系人: | 张雷 |
| 电 话: | 023-63602707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mulinsen1001@163.com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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