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3 21:00:58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规划场址分为南北两区,北区离岸距离约17km,泥面高程为-9m~-15m,场区呈不规则六边形,南北最长7.5km,东西最宽4.9km,规划面积约30km2,规划装机容量25万kW。南区离岸距离约25km,场区呈近似梯形,南北最长约16.0km,东西最宽约9.1km,规划面积约79km2,规划装机容量为50万kW。目前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北区,二期建设南区,本工程为一期工程。
本阶段工程共规划布置41台单机容量6.2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254.2MW。本阶段考虑风电场工程布置23台高桩承台基础,18台单桩基础。在风电场中部偏西侧新建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并初步考虑在南田岛新建1座220kV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20kV海缆登陆转架空线路送入陆上集控中心,然后经架空线路接入220kV湾山变。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范围内220kV海上升压站上部平台建造、设备安装调试、整体安装调试、运输、就位以及配合涉网调试和40.5kV开关柜支线母差带负荷试验等涉及的全部工作。负责组织本标段内各项会议会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包含会务费、专家费等)。
2.3工期: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施工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前开始备料;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钢结构制作、电气安装及陆上调试,具备出运条件;6月30日前完成海上吊装;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海上调试。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种资质中的一种:具有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3近三年内(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的建造与海上安装的合同业绩,且已完成海上安装。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工程范围等信息,如为联合体合同需同时提供可明确联合体分工的材料;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海上安装的材料;
3.1.4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海上风电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需提供任命文件、项目经理完工验收签字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1.5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朱衢 |
| 电话: | 0574-5621803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冯星淇 |
| 电 话: | 01057337544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2011556@chnenergy.com.cn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 附件一 |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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