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5 10:00:35 阅读次数: 】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是国内首台3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机组,厂址位于四川内江市白马镇云潭村境内。本工程要求在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现场设计新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对原有静电除尘器、引风机及烟道系统进行改造,本工程改造后原有炉内喷钙脱硫系统仍保留,将锅炉空预器出口烟气NOx浓度控制在200mg/Nm3(标态、干基、6%O2),SO2排放浓度控制在1200mg/Nm3(标态、干基、6%O2)以下,炉外增设一套循环流化床锅炉半干法烟气脱硫除尘工艺系统,对原有静电除尘器(拆除现有静电除尘器两个电场)、引风机及附属设备及烟道系统进行改造、增设SNCR脱硝系统,保证烟囱出口NOx、SO2和烟尘的排放浓度分别达到50mg/Nm3(标态、干基、6%O2)、35mg/Nm3(标态、干基、6%O2)和7 mg/Nm3(标态、干基、6%O2)以下。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包括1个包,招标范围是白马电厂#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建筑施工、安装施工、单体调试、试运行配合、消缺、交付投产、验收合格、资料移交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其他:
计划工期:根据项目需要,自合同签订3日内组织进场(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工期为停炉后95天通烟气,110天完成168h试运,160天完成竣工验收。工期按照业主机组停机至系统施工完成并机组投运时计算,停机前准备工作和施工不计入合同工期内。具体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白马电厂#1机组施工区域狭小,组装场地、运输道路受限,投标人要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实际困难。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脱硫工程(300MW机组及以上或同等烟气量及以上)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竣工1年及以上的材料。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脱硫工程(300MW机组及以上或同等烟气量及以上)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及以上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主要人员:涉及到特种作业的相关人员,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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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齐超 |
| 电话: | 010-5733971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
| 邮 编: | 100007 |
| 联系人: | 于强 |
| 电 话: | 010-57337543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2022135@chnenergy.com.cn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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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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