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9 15:45:38 阅读次数: 】
化工公司包头化工VOCS排放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VOCS排放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0757,招标人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方拟在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建设“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VOCs排放治理项目(以下简称“包头化工VOCs排放治理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改造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此:
2.2.1公用工程中心污水处理装置新建1套100000m³/h VOCs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场水池顶加盖板、气体收集管道改造等设施。
2.2.2烯烃中心碳四储罐及甲醇中心甲醇储罐VOCs排放治理部分共新建2套油气处理设施,甲醇罐区新建1套900m³/h VOCs处理设施,碳四罐区新建1套400m³/h VOCs处理设施;甲醇罐区、碳四罐区现有储罐气相联通线;现有储罐、氮封系统、附件等改造;锅炉、污水装置改造。
2.2.3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VOCs排放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性能考核、最终交付投产、EPC总包各阶段危险与可靠性分析(HAZOP)分析、安全仪表系统评估SIL(根据HAZOP分析结果分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QRA(现场评估后符合条件进行分析)、配合招标方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验收等。
2.3其他:
2.3.1计划工期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承包商完成项目详细设计,完成设备材料采购工作 | 2021年4月15日 |
2 | 项目开工 | 2021年4月30日 |
3 | 开始污水装置加盖施工 | 2021年5月1日 |
4 | 项目全面施工,罐区逐个倒罐施工 | 2021年6月1日 |
5 | 完成现场施工、投用 | 2021年10月30日 |
6 | 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 | 2022年6月30日 |
2.3.2建设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
2.3.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3.4合同装置:包头化工污水处理装置、烯烃中心碳四储罐及汽车装卸区和甲醇中心甲醇储罐为本次招标项目,属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
2.3.5要求投标方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编制完成下述工作及技术服务的总承包投标文件:
2.3.5.1在招标方提供的《基础工程设计》,完成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详细设计和技术服务及相关资料编制(各阶段的HAZOP分析、安全仪表系统评估SIL(根据HAZOP分析结果分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QRA(现场评估后符合条件进行分析)、单机试车方案、联动试车方案、开停工方案、性能考核方案等)。
2.3.5.2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等工作,并将其运至装置现场进行安装;并负责清运执行该项目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和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验收等。
2.3.5.3完成全部施工工作,负责装置的吹扫、置换,满足开工清洁要求,承担合同装置的调试工作。
2.3.5.4为装置的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提供指导、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人员技术培训)、保镖和配合招标方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验收等。
2.3.5.5投标方负责项目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因本改造项目所引发的其它所有设备设施需要更改的采购施工内容。
2.3.5.6投标方自2021年10月30日完成项目施工及系统投用后,负责该项目保镖,直至项目性能考核合格完成运行交接。
2.3.5.7工程界面要求:涉及该项目的所有工程均由投标方完成。
2.3.5.8相关特种设备向当地监管部门办理告知并接受监督,提供监督检验报告。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1)(2)(3))及以上资质。
(4))投标方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与网站查询一致。(查询网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VOCs治理或油气回收EPC总承包业绩已中交(交工)/投产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证明该项目由投标人完成并已经成功投产)。
a、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b、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需包含项目名称、竣工运行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VOCs治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化工工艺工程师或化工类高级职称。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VOCs治理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2-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2-20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03-08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现场踏勘:招标人将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不接受投标人单独踏勘的申请。
踏勘集合时间: 2021 年2月22 日上午09:30分;
集合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全海 联系电话:0472-5332950/13015064677
注意事项:踏勘费用、车辆安排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负责自身踏勘的安全问题,踏勘过程中应遵守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0472-5332480
邮 编:
联 系 人:郑全海
电 话:0472-533295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潘凯之
电 话:04778296579
电子邮箱:13707580@chnenergy.com.cn
客服电话:010-58131370
网 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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