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20:47:17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垦利HG14海上光伏项目海上主体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7870,招标人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HG14海上光伏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以东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8km,规划装机容量100万千瓦。本工程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301.3MWp。工程每20台逆变器接入6400kVA箱变升压至66kV后接入新建220kV光伏升压站,经升压站升压后用JNRLH1/LB20A-630/45出线接入附近的500kV系统垦东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
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垦利海光14海上光伏项目海上主体施工共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二:直流侧800MW海上主体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钢管桩采购、运输、安装;上部钢绗架采购、运输、安装;光伏组件、箱变保管、海上运输及安装;逆变器采购、运输、安装;低压电缆采购及运输安装;66kV海缆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敷设及运输安装、施工临时航标及完工后永久航标工程、配合项目智慧化施工等。(具体工作内容见技术文件)
2.1.3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以东海域
2.1.4计划工期:
标段二计划工期:
首根钢管桩沉桩时间:2023年9月30日;
首批250MW并网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全部800MW并网时间:2024年8月30日;
具体的开工时间及开工规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按照两个标段的施工进度对两个标段的施工容量进行调整,调整工程量单价参照两个标段中价格低的标准执行。
2.1.5工程整体质量要求:本工程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确保行国家优质工程奖,力争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2.2其他:/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同时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成员单位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或海上光伏项目的海上基础施工合同业绩1份,并同时具有海缆敷设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业绩须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如提供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联合体业绩的牵头单位)。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2021】40号)通知要求)
(2)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风电项目或海上光伏项目EPC或PC工程或海上基础施工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拟任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工程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2021】40号)通知要求)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须提供拟任项目副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工程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2021】40号)通知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应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2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2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0-26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国华时代广场6号楼
邮 编:252600
联 系 人:梅延文
电 话:0531-67753627
电子邮箱:11668006@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