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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秦皇岛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220kV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4666,招标人为国华(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秦皇岛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场址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东侧的海域之上,光伏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6km,区域内水深初步估计在6~10.5m,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265.06MWp,交流侧容量约为201.6MW。场区内集电线路采用66kV陆缆,通过场区西侧海陆转换平台,转成3回66kV海缆登陆,转66kV陆缆直埋送入新建220kV陆上升压站,拟由1回线路送至国网系统变电站。
1.2招标范围:
国华秦皇岛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220kV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主要工程有升压站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进站道路、站区土建、电气设备采购、运输、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项目各专项检测及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满足本项目装机容量的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内配电装置、主变压器、开关柜、预制舱、升压站二次电缆,电气二次设备(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远动系统、安防监控设备等)、材料(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纵向加密装置等)、数字化设备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消防、安防设施。设备采购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和推荐名单采购,计入投标总价。所有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智慧电站场技术要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具体要求按设计院技术规范书执行。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须保证满足当地电网接入的要求。
2.甲供设备:无功补偿、GIS,甲供设备不计入合同总价中。
3.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装卸、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包含见证取样、送检,并取得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报告)、仓储保管等(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同样委托由承包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装卸、保管(如涉及堆场,由投标人负责)、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承包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4.招标人安排甲供设备、主变压器、开关柜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投标人安排除甲供设备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
5.设备采购推荐名单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承包人根据推荐名单采购的品牌须经发包人批准,设备采购前发包人、监理人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承包人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6.投标人要考虑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暑期旅游旺季等期间,重大设备制作及运输的管控风险,按照招标人整体工期要求考虑大件设备交通运输的提前量。
7.以上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技术服务、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二、工程施工:
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等相关工作,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站区换填、场地平整、试桩、主控楼、危废品预制舱基础、档案预制舱基础、主变基础、无功补偿基础、电气一次预制舱基础、架构及基础、户外设备基础、事故油池、接地变兼站用变基础、地埋消防一体化泵房、余缆井、避雷针、室外电缆沟、全站接地、场区路灯、路面硬化及其他室外土建工程、施工降排水措施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2.电气安装工程:220kV主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安装;GIS、电气一次预制舱本体及其内部设备、接地变兼站用变、电阻柜、综自、通讯等电气一、二次设备、数字化设备、临时电源、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等敷设安装、智能照明及消防等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相关工作。
3.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4.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5.完整地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
6.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工程项目需参照公司《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发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光伏发电项目质量管控技术要求》、光伏电站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上级公司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本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项目开工的相关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现场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消防、安全、质量监督;入场流程及施工各项手续办理;等保测评及备案;并网试验、并网服务等各项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报告及证件)。
2.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如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保护定值计算、试验、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3.按照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项目并网检测、建模、验收、启动协调工作及各项手续办理,完成项目电力质监站备案并及时组织协调各阶段的监检验收工作。升压站作为本项目的办理并网的牵头单位,发电场区配合完成相关并网手续办理。
4.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地方协调,民事、地方关系处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含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升压站招标人征地范围以外的土地租赁费用、土地复垦保证金、用地补偿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承包人承担)。
6.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评审、验收工作。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出于对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否决权。
投标人按照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的修复工作,并完成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并满足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落实好环保水保三同时工作,所需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要求开工前要有现场现状的评估,投标人如果不按照要求施工造成超出工程本身之外的破坏水土和植被的情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且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承担当地政府对招标人产生的处罚罚款等费用。
2.1.2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7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2025年11月15日,共138个日历日完成项目并网。
里程碑节点:
(1)升压站场平:计划开工2025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20日前,工期20个日历日。
(2)建筑物及设备基础:2025年8月20日前出零米。
(3)主控楼:2025年9月20日前主体完成。
(4)电气安装:2025年9月5日前具备设备安装条件,10月15日前安装完成。
(5)调试:2025年11月5日前完成。
(6)送电:2025年11月15日前。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工期里程碑节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工期内的雨季、冬季施工、其他政府性活动等不利因素影响以及不满足里程碑节点计划须采取的赶工措施(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影响除外),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此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报价。
2.1.3工程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二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变电站EPC工程或者PC工程(内容至少包含预制舱设备采购及相关建安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变电站EPC工程或者PC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期连续至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项目承诺函》,未提供签字盖章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6-16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金悦广场国家能源集团
邮 编:075000
联 系 人:张恒
电 话:19931784799
电子邮箱:20088944@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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