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7 08:46:00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树脂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中试平台实验室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4791,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国能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中央实验室为独立的四层建筑物,占地面积约为2374㎡,建筑面积约9449.5㎡,位于厂前区与装置区的交界位置,本项目利用原有中央实验室四层改造设立研发实验室。
本项目为树脂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中试平台项目子项-中央化验室改造。本装置分析化验部分为利用原有中央实验室四层进行改造,建设综合的研发系统,负责对树脂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中试平台的75kg/h聚丙烯/50kg/h聚乙烯中试装置、PE改性线、PP中试装置试验线、两条PP改性线提供研发配套服务,对新增装置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标准溶液的配制及标定工作也由本中央化验室完成。
本项目中的四层改造化验室采用原中央实验室中间走廊两侧房间的平面布置形式,标准开间为 7.2m×8.1m(长×宽)。四层化验室以门厅为界,西侧为研发区,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标准溶液的配制及标定等工作;东侧为工作区,负责化验室的数据处理、分析和报表,标准的更新及实施,分析人员的培训和办公。四层化验室从西往东按功能分为:样品处理室、凝胶色谱分析室、X荧光光谱仪室、样品准备室、天平室、加热室、老化分析室、色谱分析室、添加剂分析室、物理性能分析室、力学性能分析室、红外分析室和元素分析室等房间;为了便于分析过程中的称重和加热设备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在四层单独设置了专用天平室和加热室,其中天平室内还设置了前室(对进入天平室内的气流起缓冲作用,提高了工作环境的稳定性)。设置了分析配套辅助房间:数据处理室、空调机房、试剂储存间、排烟机房。大型分析仪器设置了专用房间,部分专用仪器室设置了准备间,以便于对样品进行预处理,同时设置步入式通风橱进行实验操作。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原中央化验室改造,仅涉及四层,四层原功能间根据研发需要进行重新规划与布置调整。四层楼梯西侧全部改为研发室,不改变中央化验室楼体的情况下只对部分房间进行功能调整,增加局部的轻质隔墙和配套的水、电、通风、自控等要求,水、电、气的供应依托原有管网,本装置接至各用点。
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的详细设计;
(2)本项目改造所涉及的全部物资的采购;
(3)本项目改造所需土建、给排水、设备、框架系统、管道、仪表与自控、伴热、防腐、保温、电气、物资利旧及复检、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分析化验、安全设施、消防、通讯等施工工作。
(4)本项目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5)在甲方所提的要求基础上,完成该项目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技术服务,同时完成相关资料编制(包括施工方案等)。
(6)完成为该改造项目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等工作,并将其运至改造现场交付安装;并负责施工前对房间内杂物清理搬运和施工过程中、施工后清运建筑、施工垃圾等。
(7)完成全部施工工作,要确保甲方所要求的使用交付条件。
(8)在不涉及主体厂房验收的情况下,考虑四层局部安健环和消防的相关要求。
(9)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改造项目,配合甲方单位完成施工后的验收等工作。
(10)乙方负责项目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
(11)因工作需要,甲方另行安排的与此项目改造相关的其他施工任务。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详细设计工作;合同签订之日八个月内完成施工、验收并投用。
2.1.4项目地点: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等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实验室建筑工程的施工或实验室改造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明确且唯一,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证明材料。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03 09: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6-16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邮 编:014010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0472-5332351
电子邮箱:10512549@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丝绸之路大道兴泰商务广场T5楼713室
邮 编:010000
联 系 人:白瑞先
电 话:04713261825
电子邮箱:20015158@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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