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6 16:11:36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地块三(永康)风机基础(含箱变基础)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5261,招标人为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5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本工程拟安装56台7.15MW 和16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500MW,接入配套建设的2座110kV升压站和1座330kV汇集站。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承担本工程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接地工程及协调管理等全部工作,直至工程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格式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技术资料及归档文件。还包括施工图及设计文件中所涵盖的所有内容,且最终满足本项目工程验收、投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及工程量清单。同时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实施方案,满足《龙源集团安全管理标准化手册》的要求,现场管理实现招标文件“六化”:总平面管理模块化;现场设施标准化;工程施工程序化;文明区域责任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卫生一贯化。
2.由于本工程为总价承包工程,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国家政策调整、天气影响、地质状况、水文情况、道路交通与地上地下管线影响、工程所在地群众关系协调、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所需的有关部门协调等因素,并承担相应费用。投标人要承担以下风险:(1)施工材料、机械涨价的风险;(2)交通运输的风险;(3)地下障碍物处理风险;(4)当地可遇见性风险等;(5)现场地质及施工条件的风险。
3.施工用水源、用电、通信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投标人混凝土试块、砂石等工程检测应由市级及以上质检机构进行,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施工用原材料,例如钢筋、水泥、砂石料等的质量、品牌应经招标人及监理人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时,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到投标人选定的供货厂检查材料质量。投标人必须有强制式拌和设备和经检定的电子计量设备。
5.投标人各项临时占地及地面附作物补偿由投标人负责,所有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撤场时,必须恢复原状(地权所有人同意),费用自理。如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项费用支付给地权所有人。
6.工程施工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若不同步,则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不予办理(由监理、业主共同监督执行)。
7.投标报价中应含各阶段验收及整改费用,并承担相应费用。
8.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9.为保障农民工工伤权益,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提交所有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方可开工。投标人须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专用账户,并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10.施工时,投标人使用的物、料抛洒在招标人征地范围以外,或在征地范围外造成滚石落坡造成的补偿等由投标人负责。
11.临时征地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投标人运输车辆经过乡、村(屯)扬尘、噪音等对农作物、牲畜造成影响,村民提出补偿要求由投标人负责。
13.投标人对招标人永久征地之外的坟、当地风水等影响负责,村民有补偿要求时由投标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都由投标人负责。
1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阻工风险,自行解决阻工问题,招标人不承担由阻工引起的投标人任何损失。
15.因施工场地不具备条件,造成甲供材料的二次运输,由投标人承担,费用自理。
16.投标人负责招标人供应的材料从交货地点至安装现场的装卸、运输以及现场保管,不收取任何费用。
17.投标人若开工后随意撤场,应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基建损失、误工损失及发电量损失等一系列损失,并将投标人永久纳入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
18.施工现场在已投运的风场范围,投标人必须按照风电场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施工(包括安全文明施工)。
19.本项目中标价包含第三方检验检测费用。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符合《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建设“两高一低”优质工程。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机基础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机基础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12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6-30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88号宝塔石化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郭大薇
电 话:0951-5610309
电子邮箱:12020335@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洋
电 话:010-57336350
电子邮箱:12010694@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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