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4 09:24:05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送出线路及对端扩建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7646,招标人为国华(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新集镇、马坨店乡境内。项目场址属于平原地形,地势较平坦,场地开阔。昌黎县交通便捷,秦唐高速公路、228 国道、205 国道、京哈铁路、沿海高速等穿过昌黎县。
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50MW,与国华海光项目打捆后,利用昌黎风电-国华海光升压站、国华海光升压站-昌黎500kV变电站采用同塔双回架设220kV/66kV(一侧为220kV送出线路,另一侧为66kV集电线路)输电线路接入昌黎500kV变电站,并对国华海光站、昌黎站进行扩建。
2.1.2招标范围:
完成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约26.6km的同塔双回220kV/66kV输电线路新建,并对两个对端站(国华海光站、昌黎站)进行扩建,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卸货保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接货验收、卸货、保管及二次倒运。
(2)架空线路:铁塔基础复测分坑、塔基平台开挖回填、钢筋笼制作安装、灌注桩成孔及浇筑、保护帽浇筑;铁塔组立、接地、架空线(包含导线、地线、跳线、OPGW光缆等)架设及金具、避雷器、绝缘子串、接头盒、标识牌、防鸟刺等附件的安装;塔基道路施工。
(3)对端站(国华海光站、昌黎站)扩建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调试。
(4)调试试验: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调试及试验。
(5)施工占地补偿:按照输电线路建设规程、规范的要求,对线路走廊内非征用和租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青苗、经济作物、农作物、坟地等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理,或因工程施工对其造成破坏进行赔偿,包含但不限于:线路走廊、铁塔施工平台、施工临时道路、民事协调等。
(6)服务类手续:砍伐证办理、交叉跨越手续办理、“三同时”(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环保水保监测验收、辐射环评验收、土地复垦、表土剥离方案编制、复垦验收、电力质监验收、建模及并网性能检测、线路参数测试、临时用地手续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告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告编制、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生产及并网验收、档案验收等相关工作,项目各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报告及证件)。
(7)受本工程影响的电力线路、通讯设施的拆迁改建,包括开断、交叉跨(钻)越等协调及审批手续办理。
(8)承包人须安排设备、材料、土建等满足项目验收的工程质量自检,并取得检验报告。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抽检,抽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包含见证取样、送检,并取得检验报告等)。
(9)工程整体施工、安装、调试、试验,需取得相应的报告,并满足相关单位并网验收要求。
(10)为本工程所采取的施工道路、铁塔平台的修建、降排水和所有占地的环保、水保、复垦等施工措施,以及工期内为满足进度要求而采取的相关措施、涉及的雨季和冬季施工措施。
(11)负责对端站施工关系协调,取得施工许可,与电网公司办理线路送电手续,包括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工作。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出于对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否决权。
2.1.3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2025年12月30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时间为准,无论何时开工,总工期不超过102个日历日。
其中:10月20日前完成50%铁塔灌注桩基础浇筑;
11月15日前完成对端站内土建基础;
11月20日前完成50%铁塔组立;
12月25日前完成设备调试;
12月30日前完成送电。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发包人有权对工期里程碑节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工期内的雨季、冬季施工、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暑期旅游旺季等不利因素影响,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2.1.4工程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为二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工作内容须包含灌注桩基础施工)的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工作内容须包含灌注桩基础施工)的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项目承诺函》,未提供签字盖章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14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1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9-04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金悦广场国家能源集团
邮 编:075000
联 系 人:张恒
电 话:19931784799
电子邮箱:20088944@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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