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3 16:55:32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西藏公司各场站安全环保及标准化集中整治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10757,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1.1冲康光储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治项目
朗县光伏电站光伏组件下石头清理、场平、掩埋、砂砾土回(换)填、组件支架调整、土石方开挖。
2.1.1.2羊八井一期、二期光伏项目及日喀则30MW光伏项目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项目
(1)日喀则光伏电站招标范围:对场区内厚度约为15cm的混凝土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建筑垃圾清运;采用规定草籽对砼拆除区域、场区周边冲沟破坏区域、场区光伏板下斑秃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2)羊八井一期招标范围:砌筑横向排水管廊,采用混凝土预制管,内径50cm;对场区内厚度约为15cm的混凝土硬化地面进行拆除;采用规定草籽对砼拆除区域、场区周边冲沟破坏区域、场区光伏板下斑秃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在场区内砌筑纵向排水沟,标准是底宽70cm,深60cm,坡比1:0.75,口宽100cm,混凝土预制板厚8cm,压顶厚10cm。
(3)羊八井二期招标范围:在场区内砌筑纵向排水沟,梯形排水沟低宽30cm,高40cm,边坡1:0.75,排水沟斜面采用C25混凝土预制板,以10cm厚的C25混凝土铺底;预制板大小为50×50×5cm,预制板之间留有2cm的缝隙,缝内填M7.5水泥砂浆;对场区原截排洪沟进行回填,优先利用羊八井一期项目挖方弃土进行回填,不足部分再外购;采用规定灌木对场区内进行灌木补栽;对场区碎石进行清理;采用规定草籽对截排洪沟恢复区域、场区周边冲沟破坏区域、场区光伏板下斑秃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2.1.1.3日喀则光伏电站、吉定光伏电站、阿里光伏电站2025年小型基建及那曲风电场、羊八井二期光伏电站2025年修缮项目
1.羊八井二期光伏电站、那曲风电场专项修缮项目
招标范围包括建筑修缮所需的墙体裂缝修补材料、耐候环保型内外墙涂料、门窗密封配件,宿舍门窗、浴室改造,主控室替换防静电地板材料、办公桌椅、文件柜、照明灯具及墙面装饰材料等。
2.那曲风电场检修道路修缮项目
招标范围包含碎石、混凝土等路面修复材料,适配道沟尺寸的排水管道、防水防渗材料等排水系统材料,以及路基加固材料等道路辅助材料。
3.日喀则、吉定、阿里光伏电站屋顶防水工程项目
日喀则、吉定、阿里光伏电站屋顶采用铺设耐低温、抗油污密封体系等特种材料方式进行防水及结构升级,招标范围涵盖适配高原强辐射的耐低温、抗油污密封体系等特种材料,结合动态荷载适应性设计,确保防水系统在设备检修震动、极端温差等严苛条件下,维持5年使用寿命期内的完整防护效能。
2.1.1.4尼洋河公司林芝办公区和生活区零星修缮项目
尼洋河公司林芝办公大楼及员工宿舍三年房屋零星修缮。
2.1.1.5上述具体内容以技术文件为准。
2.1.2本项目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3年。
各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冲康光储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治:合同签订后180天。
(2)龙源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羊八井一期、二期光伏项目及日喀则30MW光伏项目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施工单位合同签订后,从项目开始动工到项目完工各项目工期如下:截排洪沟恢复、横向排水管廊、纵向排水沟、碎石清理、混凝土拆除施工工期为10天;三场站植被恢复、灌木补栽施工工期15天,施工时间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4月—5月择时开展,以保证植株的存活率。
(3)龙源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日喀则光伏电站、吉定光伏电站、阿里光伏电站2025年小型基建及那曲风电场、羊八井二期光伏电站2025年修缮项目:施工单位合同签订后,从项目开始动工到项目完工各项目工期如下:防水施工工期50天、道路修缮施工工期15天、房屋修缮施工工期10天。
(4)尼洋河公司林芝办公区和生活区零星修缮项目:合同签订后3年。
各项工作具体时间根据项目进度调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3项目地点:招标人要求的区域。
2.2 其他:踏勘集合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10点整。踏勘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冲康村冲康国能光储电站。联系人:张友谊联系电话:1398904249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场区土建项目施工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同光伏场区土建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13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1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12-04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1)《国家能源招标网》招投标系统操作等相关问题请致电客服电话:010-58131370。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咨询招标人或在系统中提出澄清问题。如需联系项目经理但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电子邮件(工作需要可能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2)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满足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建议投标人对相关机组容量、标的物等关键信息进行标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巴吉西路国家能源集团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邮 编:850400
联 系 人:程杰
电 话:0893-7328803
电子邮箱:12021647@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陈珂
电 话:023-63602707
电子邮箱:20002965@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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