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3 15:43:56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第三循环水场冷却塔节水消雾技术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5499,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第三循环水装置采用敞开式循环水系统,设计循环水量40000m3/h,保有水量11000m3。现有8台开式冷却塔,主要靠蒸发散热来满足降温要求,不仅会使大量的循环水蒸发损失,而且还会造成循环水浓缩,需要定期排放循环水污水,从而产生高额的循环水补水费用和污水处理费用。随着冷却塔水分的蒸发,系统中添加的药剂也会随之飘散到外界环境中,不仅造成药剂浪费,且药剂会污染周边环境,腐蚀周边建筑物。综上所述,计划对水处理车间第三循环水场4台(CW-94301A/B/C/D)开式冷却塔进行节水消雾改造。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为1个标段。
(1)投标人负责烯烃一分公司水处理车间第三循环水场冷却塔节水消雾技术改造范围的方案设计、设备物资采购、管路优化、管道配管、设备的安装施工、系统调试、培训、现场服务等与该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安装的所有内容。
(2)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工程范围内的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等全部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文件深度和全面性满足技术文件规定及《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要求;负责编写和发布满足所有设备、材料需要的技术请购单;提供现场技术服务、设计交底,配合招标人完成图纸审查、“三查四定”、竣工验收等工作;按要求参加设计协调会、施工例会及各类攻坚会,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设计方面问题,并配合完成政府部门所有专项验收工作。
(3)采购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工程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技术图纸和资料的确认,设备/材料的采买、催交、监造、检验及测试、运输至现场、卸车、现场开箱检验、倒运、仓储、发放、就位和安装、对外支付等;负责特种设备制造监检证书、安装告知、使用许可证的办理等;承担缺陷责任期结束以前的所有开车备品备件费用,并及时移交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测量仪器和随机资料。
(4)施工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以及建筑、安装、施工和环保等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规定,执行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招标人的相关管理文件要求;负责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施工(含非标设备制造,吹扫、气密等);配合招标人进行与工程建设有关工作,包括给予提供必要的施工支持和现场条件配合等工作,为招标人检验试验、无损检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负责场地管理、安保管理、门禁管理;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临时设施(含预制场、防腐场)建设和管理,满足环保要求;负责现场水、电、暖通、电信管理;负责成品、半成品的保护;保证现场有良好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形象;负责承担工程范围内相关临时设施的实施及施工结束后的拆除、清理、恢复原始地貌;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技术组织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修复责任。
(5)节水消雾设施必须达到如下指标(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1)-10℃少雾,不增加能耗的条件下实现消雾目的。
2)改造后年节水率可达蒸发水量的20%,节约补水量34.8万m³/年。
3)改造后全年减少缓蚀阻垢剂投加量8.4吨,减少铜缓蚀剂投加量2.1吨。
4)将现有冷却塔填料全部更换为板式换热器填料,填料支撑全部更换为玻璃钢方管。
5)将收水装置更换为高效收水装置(多波形收水器),飘滴损失<0.0005%等级。
6)升级喷淋系统,使冷热通道采用不同的配水方式以满足不同状态下的配水均匀性。
7)消雾装置改造后不得增加冷却塔运行能耗,不得影响冷却塔降温效果,不得改变冷却塔结构和外观。
(6)项目竣工验收前一个月,投标人提交竣工图纸。
2.1.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工。
2.1.5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 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化工装置或石油化工装置或基础化工装置或精细化工装置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03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0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7-24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梁燕
电 话:0951-6975769
电子邮箱:15012522@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煤业4号楼426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苏绍坤
电 话:0951-6971049
电子邮箱:20042055@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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