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5 11:36:20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能源化工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消防气防主站及分站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722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主厂区占地面积约410公顷,主要包括工艺装置区、化工品储存区、火炬设施区、汽车装车设施、火车装车设施、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
2.1.2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作范围为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的消防气防主站(主项号1544)和消防气防分站(主项号1545)(以下合称“本工程”)界区内施工图纸所涉及的采购、施工全部工作,包含为完成工程建设、直至工程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消防主站及气防站:消防主站及气防主站单体建筑面积为7813.55m2。配套设施包括:训练场,直跑道、篮球场及训练塔等。公用工程部分包括:竖向、雨水沟、化粪池等。消防分站及气防站:消防分站及气防分站单体建筑面积为5615.39m2。公用工程部分包括:竖向、化粪池等。
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含接收、检验、报审、装卸、盘点、外观检验、出入库、保管、二次倒运等)、安装、管道试压或闭水试验、防腐绝热、系统清洗、三查四定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及交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等工作;无损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2)本工程土建、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电信工程)、消防工程、界区内场地竖向工程等全部施工。
(3)施工过程中的检验、测试、调试、配合政府直接/间接审批、第三方检验、验收工作以及招标人委托的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工作。
(4)负责本工程智慧工地设备设施、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施工现场安全环保及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建立与维护。
(5)负责按国家能源集团“六化”管理导则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6)负责本工程现场管道补伤、补口后的外防腐工作。
(7)负责设置临时冲洗设施和铺设过渡钢板,防止现场车辆对市政道路的污染和破坏。
(8)负责组织落实本工程冬雨季大风天气施工措施、进度赶工措施以及重大/危大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论证等工作。
(9)配合招标人完成本工程政府审批,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验试验等服务工作。
(10)承包商负责全部本工程的消防工程采购、施工、检测、报验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消防专项验收,直至取得全部消防验收批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其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国家消防认证标准并符合地方消防部门规定)。
(11)负责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排水、给水管道及设施的采购施工等,并负责接驳至指定连通井或检查井或阀门井等,负责管道打压试验、通球试验、管道清洗消毒等,确保管路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使用。
(12)负责本工程道路及车行场地与全厂道路衔接。
(13)负责组织开展余土外运工作。
(14)负责按照环保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废水、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等收集处置外运工作。
(15)负责本工程的土建、安装、检试验等材料的收集、厂商文件整理及归档等工作。
(16)负责配合本工程设计院完成竣工图的编制。
(17)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格式、平台及内容完成本工程数字化交付。
(18)完成交工资料的编制、组卷移交及交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 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划为一个标段。
2.1.4工期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为262日历天(绝对工期)。计划交工时间:2027年6月30日。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详细工期及进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5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岔哈泉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13000㎡,工程内容必须包括主体结构工程,不包含劳务施工分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且均已中交(交工)或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中交(交工)或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2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3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9-15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场北路109号三层东侧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谈旭东
电 话:0902-6995206
电子邮箱:10521032@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煤业4号楼426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苏绍坤
电 话:0951-6971049
电子邮箱:20042055@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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