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6-30 11:10:04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国华东台海上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对国华东台海上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SHIL11041044 2、项目名称:国华东台五期(竹根沙)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 3、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根据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阶段及风场总体规划方案工作需要,确定近海300MW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编制承担单位。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范围: 国华东台五期(竹根沙)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阶段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勘测设计范围): (1)搜集满足国华东台五期(竹根沙)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需要的基础性资料; (2)编制《国华东台五期(竹根沙)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编制《国华东台五期(竹根沙)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4)编制国华东台五期(竹根沙)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各项专题的任务书; (5)编制《国华东台五期(竹根沙)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校准申请报告》; (6)编制《风电场区、上岸电缆路线(1:10000)与集控中心(1:2000)地形图及测量报告》和《国华东台五期(竹根沙)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初步勘察成果报告》 (7)技术服务。 6、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同签定且必需的基础资料收集齐全后,2个月内完成初步勘察工作,由于委托方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进行海上作业,可适当延迟; 在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并向委托方提供。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电力行业)和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在沿海滩涂风电场相关工作的设计业绩,有近海风电场预可、可研的勘察设计经验,且熟悉国家海上风电的政策及规划。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出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七层7038室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人民币800元/套。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2)本单位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除(1)项须提供原件外,其它可提供复印件加盖购标单位公章。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八层817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网站(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八层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3272 5601 9898 联系人:李海华、张亮 E-mail:lihaihua@shenhuagroup.com.cn 公司电话:010-58131132、58131161 传真:010-58132371 邮编:100011 招标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东台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5号 公司电话:0515-85309876 联系人:彭东 传真:0515-85309896 邮编:22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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