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11 15:43:0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为了充分利用各方面的科技资源优势,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择课题承担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神华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神华能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中国神华煤矿生产及辅助设备大修规范、煤矿生产及辅助设备报废规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课题研究的投标。 一、招标课题及内容: 1、招标编号: SHIL11021310 2、项目名称:中国神华煤矿生产及辅助设备大修规范、煤矿生产及辅助设备报废规范项目 第一包: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煤矿生产及辅助设备大修规范 第二包: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煤矿生产及辅助设备报废规范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概况: 通过收集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现有煤矿设备维修资料和制度,以国家标准(GB、GB/T)、《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为基础,结合神华煤矿企业现使用的维修规范,通过对资料、标准规范的整理和系统研究,制定出“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煤矿生产及辅助设备大修规范”,确保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煤矿生产及辅助设备大修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指导设备的大修工作。 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煤矿生产及辅助设备大修规范项目编制涉及到井工、露天两类矿井的生产及辅助设备,具体设备明细后附。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项目服务的科研院(所),具有良好的开发业绩和商业信誉;熟悉煤矿生产技术、设备使用及国家关于煤矿设备的规程、规范及标准。 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课题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到2011年8月19日止,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703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各一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上午9:30。投标人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9月1日上午9:30。开标时投标人须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到场。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17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号:327256019898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人:王旻 电话: 010-58131185传真:010-58131164 招标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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