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09 16:31:0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对照检查 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对照检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对照检查 招标编号:SHIL11031655 2)项目背景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作为神华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主要承担以煤制油与煤化工业务为主的和煤炭清洁转化利用相关的板块业务,主营产品为柴油、石脑油、液化气、聚乙烯、聚丙烯、甲醇等。 2.招标内容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要求,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进行对照检查。检查各单位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是否满足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方案和建议,出具对照检查报告。 3.工作地点:北京及各子(分)公司所在地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6.投标人条件和资质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标人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以及长期稳定、经验丰富的工作团队,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60名。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1月发布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目录》为准)。 3)投标人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项目。并具有国内石化行业或煤化工行业审计工作经验。 4)近3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近3年内没有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等处罚。 5)投标人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排名在前30位以内。 6)为招标人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本项目投标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7038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3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石化行业或煤化工行业审计工作经验列表。 以上验证内容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两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817室。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3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29室 邮编:100011 联系人:陈陕、詹传鑫 联系电话:010-58134642(陈)、010-58132352(詹) 传真:010-5813237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号:327256019898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巍、司炳卫 电话:010-58132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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