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7 16:38:24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 SHIL11031839神华新疆60万吨级煤基新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工作2011-11-02 神华新疆60万吨级煤基新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工作 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新疆60万吨级煤基新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招标编号:SHIL11031839 招标文件编号:XJXCl-COM-000/ITB-1103 项目名称:神华新疆60万吨级煤基新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工作 (1)承包商应全面负责项目可研报告和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包括编制报告所需资料和条件的收集整理;将相关附属报告,如环境影响报告书、水资源论证报告、选址报告书、土地预审报告、节能报告等的内容整合在在上述报告中等。(2)项目建设内容和范围详见第七部分《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要求》。任何在研究过程中因方案比较或因建设条件改变而导致的项目内容和范围的变化均应视为承包商的工作范围。(3)承包商应按业主的指令协助业主办理项目可研报告和申请报告的报审和报批工作,并根据业主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查意见对项目可研报告和申请报告进行修改,直至完成最终审批。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年审有不良记录及基本合格(包括基本合格)以下的单位不得投标。 (3)资质要求:石油天然气或石化或化工、医药工程咨询单位资质(甲级)。 (4)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的业绩。涉及专利技术的需获得拥有技术专利的单位认可。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售价83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7038室。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4)业绩证明资料。 以上验证内容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原件,其他资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装订成两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29室 邮编:100011 联系人:陈陕、詹传鑫 联系电话:010-58134642(陈)、58132352(詹) 传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zhanchuanxin@shenhuagroup.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号:327256019898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刘晖 电话:010-58132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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