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01 16:43:3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神华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HIL12040335 2、项目名称: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 3、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根据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项目核准阶段工作需要,确定近海300MW风电场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的承担单位。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阶段工作。 4、服务周期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工作,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编制及评审: (1)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送审稿编制; (2)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并根据审查意见15天内完成报告的最终版; (3)负责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最终版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取得主管海事部门的核准意见。 第二阶段工作,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 (1)第一阶段工作完成后,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通航安全评估报告送审稿编制; (2)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并根据审查意见15天内完成报告的最终版; (3)负责通航安全评估报告最终版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取得主管海事部门的核准意见。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可的从事通航安全论证与评估报告编制的资质; 3)具有开展论证与评估的相关设施、设备; 4)具有相当数量的航海技术、海事管理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专门培训的技术人员;能组成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构成条件的论证与评估项目小组; 5)具有论证与评估或涉水工程项目设计、技术咨询的相关业务的良好记录及经验。 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七层7038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 (3)本单位资质证书。 上述(1)要求为原件,其它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57号凤展大酒店四层第三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八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人:李海华 E-mail:lihaihua@shenhuagroup.com.cn 电话: 010-58131132 传真:010-58131164 招标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东台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5号 公司电话:0515-85309876 联系人:李光宇 传真:0515-85309896 邮编:22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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