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20 14:51:3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 CSIE12010147神宁均聚聚丙烯主催化剂国产化小试研究招标公告2012-04-27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宁均聚聚丙烯主催化剂国产化小试研究(招标编号:CSIE12010147)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实施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 项目概况:“国产主催化剂在煤基均聚聚丙烯Novolen工艺上的应用研究”课题是研发中心承担的神华集团和神宁集团的科技创新项目。 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聚丙烯国产主催化剂生产厂家和工业应用情况调研。 (2)聚丙烯主催化剂小试研究。 (3)根据小试结果改进聚丙烯主催化剂。 (4)优化后的聚丙烯主催化剂投放装置,进行现场实验。 (5)总结数据,编制结题资料,申请结题。 “神宁均聚聚丙烯主催化剂国产化小试研究”课题是“国产主催化剂在煤基均聚聚丙烯Novolen工艺上的应用研究”科技创新项目的子课题,对应该项目的第二和第三阶段。 通过对比研究进口和国产主催化剂,探寻其微观结构和宏观性能的差异,掌握聚合反应规律,为国产主催化剂的优化改进提供理论基础和数据支持,使改进后的国产主催化剂适用于神宁聚丙烯Novolen工艺装置。 课题实施期间,提交4-5份阶段研究报告和1份最终报告,撰写并发表至少3篇科技论文,至少申报1项专利。 培养一批能够熟练掌握丙烯聚合基本规律和工程应用的专业人才,为神宁聚丙烯工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通过考察不同工艺条件对得到聚丙烯产品性能的影响,为开发具有高附加值(高等规度>99%、高融指>30 g/10min)的聚丙烯新产品奠定基础。 招标范围: (1)对Lynx1010进口主催化剂和国产主催化剂的微观结构(粒度分布、比表面积、孔容和平均孔径等)和组成(钛含量、氯含量和内给电子体结构与含量等)进行分析,对比进口和国产主催化剂间的差异。 (2)完成Lynx1010进口主催化剂和国产主催化剂的小试实验评价。考察不同聚合工艺条件(铝钛比、硅钛比和加氢量等)下主催化剂的聚合活性和生产的均聚聚丙烯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 (3)聚合反应动力学试验,研究不同反应温度和反应压力下,进口和国产主催化剂的催化活性和活性释放过程。 (4)根据小试结果优化改进主催化剂,并对主催化剂国产化过程中Novolen装置出现的问题(粉料结块、细粉料多和反应器温度波动大等),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解决方案。 (5)在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要求合作单位对神宁集团研发中心科研和实验人员进行聚丙烯催化剂和丙烯聚合的相关理论知识、聚合反应实验和测试分析等方面的培训。 项目执行期:执行期为18个月(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12人以上的研发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化学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人及以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化学或仪器分析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人及以上); C、须拥有丙烯聚合小试实验的评价装置(5L或10L反应釜),须拥有催化剂、聚丙烯表征的相关分析测试仪器; D、须具有负载Ziegler-Natta聚丙烯催化剂研发能力和工业化经验,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原件; E、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有主持过相关课题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经济行为被起诉情况的声明原件。 F、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1室,联系人:王旭,电话:0951-6971440,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项目负责人证书、资信证明、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30元,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2年5月10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D4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 地 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 联系人:李磊 电 话:1571958621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1室) 邮 编:750004 联系人:王旭、杰永胜 电 话:0951-6971440、0951-6971429 传 真:0951-6971431,0951-6971432 电子邮件:SHIL10000@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账号:34545859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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