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6-21 15:00:44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烯烃分离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及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烯烃分离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及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CSIE12010765 招标文件编号:XJCTC-COM-2520/ITB-1228 项目名称: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烯烃分离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 2.招标内容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烯烃分离主装置(主要生产设施由压缩区、冷区、热区、制冷区、杂质脱除区(压缩, DME回收,水洗,碱洗,干燥,乙炔转化,分离,丙烯制冷和 氧化物去除)、C4及C5+烯烃转化综合利用装置、MTO装置变电所及机柜间等),及其它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的:1)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包;2)与项目总体院的配合;3)技术服务工作。 3.工程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区。4.工期要求投标方应在收到国外专利商所提交的相关设计输入文件后,立即开展装置的总体设计(支持总体院完成总体设计工作)、基础工程设计工作,在收到国外专利商提供给招标人的终版工艺包(不包括给招标人的操作手册、分析手册、维修手册)后1.5个月内提供经招标人项目部审查的基础工程设计包(含6大专篇),招标人审查完成后2周内投标方完成基础工程设计的修改并提交供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和神华集团审查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含6大专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和神华集团审查完成后2周内投标方完成基础工程设计修改版(6大专篇政府部门审查及交付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总体设计分册的进度满足总体院的要求。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6.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营业执照未年审以及营业执照年审有不良记录及基本合格(包括基本合格)以下的单位不得投标。(3)资质要求: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备注:(1)已经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的供应商可以直接通过供应商系统提出购标申请,申请审核合格后,可通过电汇、现金的方式缴纳标书款后完成招标文件购买。(2)未完成注册的用户请按第7条要求,携带要求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售价2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7038室。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5)投标人需携带以上验证内容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同时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复印件1份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7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18号康铭大厦5楼第7会议室。10.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29室 邮 编:100011 联系人:詹传鑫 联系电话:010-58132352、15313528377 传 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zhanchuanxin@shenhuagroup.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 号:345 458 594 966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学民 电 话:010-58132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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