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14 15:53:17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宁东煤化工基地物流规划项目(招标编号:CSIE12012492)已经批准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是神华宁夏煤业集团下设的专业化分公司,对神宁煤化工园区的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及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园区内现已建成、投产的项目有年产25万吨甲醇项目、年产21万吨二甲醚项目、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年产50万吨煤制聚烯烃项目、年产6万吨聚甲醛项目,正在建设的项目有年产50万吨甲醇制烯烃项目和年产400万吨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有年产40亿m3天然气项目、年产10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二期),以及拟规划建设的副产物增值利用项目。 目前,园区物流(原/辅料运入和产品运出)主要运输方式为铁路和公路相结合。根据园区已投入运营的煤化工项目的实际生产经营现状统计,现年运入量817万吨(主要包括原料煤464万吨、燃料煤337万吨和其他原辅材料等16万吨);年运出量294万吨(主要包括各装置生产产品甲醇85万吨、(丙烯)聚丙烯50万吨、聚甲醛6万吨、硫磺2.5万吨、混合芳烃18.4万吨、LPG4.1万吨、液氧/氮0.4万吨以及气化装置与锅炉装置的排渣等128万吨);同时,根据园区总体规划,到2016年以前煤制油、甲醇制烯烃和副产物增值利用项目建成投运后,届时,预计总运入量将增加至3067万吨/年(主要包括原料煤2109万吨、燃料煤841万吨和其他原辅材料等117万吨);年运出量1066万吨(主要包括各装置生产产品柴油282万吨、聚烯烃(聚乙烯和聚丙烯)201万吨、芳烃汽油46.5万吨、聚甲醛6万吨、硫磺19万吨、气化装置与锅炉装置的排渣473万吨以及其他副产品及固废等28万吨)。 针对园区煤化工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面对上述超大规模物流运作需求的巨大压力和挑战,为保证向园区煤化工的大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满意和高质量的物流服务和可靠保障,尽快开展对园区物流统筹规划尤显突出重要和紧迫。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镇神宁煤化工基地 计划工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 招标范围: (1)物流基础条件调查评估报告 1)基础情况调查(园区物流现状调查和已确定的规划项目物流条件调查); 2)分析评价和诊断; 3)结论和建议。 (2)物流规划研究大纲(或方案) 1)项目建设背景; 2)基地物流规划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明确物流规划的目标、定位、功能、模型和运营管理框架等; 4)提出园区物流总体规划的思路和构想; 5)科学合理制定园区物流总体规划方案。 (3)物流规划研究大纲(或方案)论证、审查和优化完善 针对咨询单位编制的基地物流规划研究大纲,业主组织审查会议,对大纲进行审查、论证和研究,依据审查意见,由咨询单位对大纲进行修改、优化和完善。 (4)物流规划报告 1)园区物流总体运营和管理体系规划; 2)运输规划(原辅料运输、产品运输和废弃物运输规划); 3)仓储与库存规划(仓储运行管理、仓储设施、异地库和其他等); 4)装卸和搬移规划(装卸和搬移运行、设施、设备和工器具等管理); 5)运输工具规划(铁路运输工具、公路运输工具、其他等); 6)物流信息化平台规划(物流体系运营调度指挥系统和其他); 7)安全和消防规划; 8)环境保护规划; 9)投资与经济。 详细请见物流规划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和符合从事此项目要求及条件)。 (2)近三年(2009年12月1日—2012年12月1日)从事过类似大型工业园区物流规划或物流园区规划咨询服务,且至少有两个及以上成功案例业绩。 (3)近三年(2009年12月1日—2012年12月1日)无违法和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时间按事发时间记,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为准)。 3.2需提供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书;主要业绩(合同复印件)。 (2)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王旭、杰永胜,电话:0951-6971440、6971429)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1月22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宁东镇神宁煤化工基地金山大厦4楼项目部 联系人: 王璐 电 话:0951-697567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王旭、杰永胜 电 话:0951-6971440、6971429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SHIL10000@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4545859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4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