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2-17 10:08:0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10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HAZOPF分析服务(招标编号:CSIE13040416)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由于甲醇合成装置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所以在基础设计阶段进行装置HAZOP分析。 招标范围:本次HAZOP审查范围为10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包括甲醇合成、甲醇精馏及甲醇中间罐区三个单元。 工作内容包括:1.HAZOP分析前期准备,包括收集资料、组建HAZOP分析组、熟悉资料、节点划分、分析方法选择等。2.HAZOP分析。3.完成HAZOP分析报告。 服务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近5年在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具有设计阶段HAZOP分析业绩不少于3个项目,提供合同原件; C.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主席,必须是从事过生产操作、管理且做过三个项目HAZOP主席的人员。(提供HAZOP报告的签字页复印件)记录员,必须做过HAZOP分析,具有三个以上的项目分析记录经验。(提供HAZOP报告的签字页复印件)。 D.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为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17日至2013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徐金柱、王旭,电话:0951-6971435、6971440,持单位授权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类似业绩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3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3月8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 联系人:倪达夫 电 话:010-5641071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徐金柱\王旭 电 话:0951-6971435,6971440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490915698@qq.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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