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4-17 09:12:0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现组织对国华哈密石城子、和硕二期光伏发电30MW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国华哈密石城子、和硕二期光伏发电30MW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CSIE13011071
资金来源: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哈密石城子光伏产业园、新疆和硕特吾里克镇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 预计工程工期:12个月,监理合同执行期视项目进展情况而定。 服务周期:15个月,比工期多三个月。
工程监理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国华哈密石城子光伏发电场30MW项目工程监理 国华哈密石城子光伏发电场30MW项目,包括光伏发电场(安装总容量为30MWp的245Wp多晶硅电池组件及基础,30个逆变器室安装及建筑、30个箱式变压器安装及基础、35kV集电线路3回、综合楼1栋、35kV送出线路,场内道路等)的设计、施工及调试直至最后一组组件试运行通过及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结算、决算的全过程(包括外委单项工程、五通一平及工程过程中的变更设计、设计变更及工程委托)监理工作等。 第二标段:国华和硕光伏发电二期30MW项目工程监理 国华和硕光伏发电二期30MW项目,包括光伏发电场(安装总容量为30MWp的245Wp多晶硅电池组件及基础,30个逆变器室安装及建筑、30个箱式变压器安装及基础、35kV集电线路3回、场内道路等)的设计、施工及调试直至最后一组组件试运行通过及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结算、决算的全过程(包括外委单项工程、五通一平及工程过程中的变更设计、设计变更及工程委托)监理工作等。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具有相应的财力、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最近(2010年至2012年)3年内应具有光伏发电或风电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至少3个(含3个,需附合同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4月17日起至2013年4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至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 (3)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4)监理业绩。 上述除(1)要求为原件外,其它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10会议室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5月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10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c)、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李海华 邮 箱:lihaihua@shenhua.cc 电话:010-58131132 传真:010-58132374 招 标人: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建设广场写字楼1206室 公司电话:0991-8898466 联 系人: 李东 传 真:0991-8898466 邮 编:8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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