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4-19 13:55:54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新能源公司总部地区改造工程委托代建单位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SIE13041128) 受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对神新能源公司总部地区改造工程委托代建单位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相应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完成后中标人进行相应的土地建设开发,并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1、项目名称:神新能源公司总部地区改造工程委托代建单位 2、招标编号:CSIE13041128 3、招标内容及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拟选址规划用地两块,其中一号地规划用地面积为32189平方米,初步规划容积率3.0。对于保留的俱乐部应于后期建设的住宅楼规划建设相一致的前提下,进行抗震核算和结构加固。二号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4000平方米,初步规划容积率3.0。委托代建单位承担代建项目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专业施工单位,与甲方确定主要设备、主要材料供应商,并洽谈、签订、管理相关合同,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权,对项目建设各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为建好代建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和措施。协助业主完成相关规划行政审批手续,全面负责完成项目征迁范围内所涉及其他单位、个人房屋征迁。 4、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13年5月15日,本项目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2月31日。 5、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需具备在工商部门登记设立10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资质; 2)房产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 3)在乌鲁木齐地区有过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代建经验或自行开发过10万平方米商住综合类小区。 4)委托代建费的收取:(1)由神新能源公司全额出资建设,委托代建费用不高于总造价的5%;(2)由拟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垫资承建,委托代建费用和垫资成本不高于总造价的15%。 5)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2010-2012)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汇款。标书款只接受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电汇,电汇时需在备注栏标明CSIE13041128标书款。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4月26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项目部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振华饭店201室 联系人:卢朝晖、王艳,电话:0991-6809913、0991-6803621 (4)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4)财务审计报告;5)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5)投标人需携带以上验证内容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同时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6)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13年4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0991-6809913。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得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军区西虹宾馆二楼一号会议室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816号,宾馆联系电话:0991-4683353 4986703 9、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www.ceh.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新疆信息网(www.xj.cei.gov.cn)媒体上发布。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每家单位限派2名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招标方将另行通知。 招 标 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乌奇公路50号 联 系 人:史光 电 话:0991-68095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7层 邮 编:100011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联 系 人:卢朝晖、王艳 E-mail:shenhuaxinjiang@126.com 电 话:0991-6809913、6803621 传 真:0991-6803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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