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4-22 09:35:08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煤炭承运项目(招标编号:CSIE13041148)已经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内容:运输单位负责从业主方指定的煤矿运输煤炭至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储煤场。 招标范围包括:煤炭装车、从各矿点运输至电厂、运输过程中遇到的路政、交警等部门的协调等。 合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具备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货)) 3.具有近三年煤炭运输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在人员、车辆配置等方面有圆满完成配送运输能力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沙莎,杰永胜,电话:0951-6971434,6971429),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企业近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5月13日下午14: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D4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国华宁东公司 联系人:朱莎 电 话:696557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沙莎、杰永胜 电 话:0951-6971434,6971429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箱:zilingshaer@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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