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23 12:15:0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委托,对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和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空运框架协议(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拟在陕西榆林清水工业园区、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等地区建设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保当镇清水沟村附近、陕西省规划的陕西省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内。工业园西南距榆林市约63公里,东北距神木县约53公里,与锦界工业区相距约6公里,南距陕西省省会西安约700多公里。 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以神华集团自有准东红沙泉煤矿的煤炭资源为原料制备甲醇,甲醇经MTO技术转化为烯烃并进一步生产聚乙烯、聚丙烯等最终产品。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和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空运框架协议(第二次)采购,是指为了实施招标人采购的进口长周期和关键货物的空运和空运货物的国内段运输,招标人将于中标人签订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和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空运框架协议(第二次)采购,同时,招标人将把此框架协议推荐给神华项目EPC承包商使用。中标人承诺自签约日起至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建设完成向招标人和神华项目EPC承包商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固定价格及条件提供国外段海运服务。空运和空运货物的国内段运输,
1)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500万人民币以上(含500万); 2) 投标人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际货物运输空运代理资质和陆路运输资质和专业人员的中国境内注册企业;3) 投标人在2009年以来承担过与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相似复杂性的项目;4) 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资格要求。
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本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保密协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书原件及业绩证明(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要求均盖有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2室 邮 编:100011 联系人:吴思、叶涛、刘克 联系电话:010-58132370(吴)010-58131172(叶)、58131171(刘) 传 真:010-58132371 电子邮件:wusi@shenhua.cc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帐 号:3454 5859 4966 银行代码:104100004013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姜钟严 电 话:010-58132484 传 真:010-58132545 电子邮件:jiangzhongyan@csclc.com 郑重说明:凡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先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办理方式详见神华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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