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8-22 16:55:08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神华江西国华九江煤炭储备(中转)发电一体化工程(2×1000MW机组)施工、调试监理及工程质量评价。 1)施工、调试监理范围: 包括除码头工程外,神华江西国华九江煤炭储备(中转)发电一体化工程(2×1000MW机组)全部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含脱硫、脱硝等配套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主厂房与附属生产建筑、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增加的零星项目、厂外取水、排水设施、补给水、灰场、五通一平、桩基工程、临建工程、临时水电道路、厂前区工程等项目。 2)质量评价工作范围: DL/T 5210.1第1部分 土建工程(2005年) DL/T 5210.2第2部分 锅炉 DL/T 5210.3第3部分 汽轮发电机组 DL/T 5210.4第4部分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DL/T 5210.5第5部分 管道及系统 DL/T 5210.6第6部分 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 DL/T 5210.7第7部分 焊接工程 DL/T 5210.8第8部分 加工配制 DL/T 5161.1~5161.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2002年)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依照《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从评价内容、评价项目、工程部位、单项工程、单台机组、整体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评价。 进厂道路、码头、送出、补给水管线、行政办公楼及生活福利工程不进行质量评价。 3)施工、调试监理及工程质量评价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服务期:时间跨度自施工准备开始至2#机组移交生产后三个月,完成监理及工程质量评价全部工作内容。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为履行本监理合同,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部或原电力部颁发的监理甲级《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火力发电工程质量评价能力甲级资格》,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投标人至少具有8台600MW超临界机组施工及调试监理已投产业绩,同时至少具有4台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施工及调试监理合同业绩。 4)为具有签订监理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投标人应如实填写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关附件要求的内容并提交下列材料: A、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许可证书等)。 B、投标人完成的600MW超临界机组施工及调试监理监理已投产业绩、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施工及调试监理合同业绩以及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如有) D、投标人须提供所涉及的标准、规范的详细清单(按国标或行业标准)。 E、投标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证明。 F、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总监等的简历及现场管理、主要监理人员的情况。 5)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办事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上传网站要求的证照扫描件,以通过初审。初审完成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复审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售标大厅或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没有通过复审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备查: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等,(装订成一套)供核验。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邮政编码:400020 联 系 人:张晓达 电 话:023-67941751转8007 传 真:023-67126406 招标人: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 邮政编码:332500 联 系 人:马昂 联系电话:0792-6566929 传 真:0792-6522934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0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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