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0-23 17:07:56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李家坝煤矿13采区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3447)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李家坝煤矿 工程概况:工程包括对13采区以及13采区风氧化带范围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量为瞬变电磁2300个物理点(18煤层风氧化带1001个点,131801工作面1060个点,机动工作量239个点),钻探2770m/10孔,水文测井2770m/10孔,抽水试验291台班,水质分析23件,岩样测试20组,工程测量20个点。 计划工期:18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资质;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原件; E.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F.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G.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李家坝煤矿 联系人:刘超霞 电 话:0951-697931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沙莎、杰永胜 电 话:0951-6971436、6971434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zilingshaer@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3日 附表: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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