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01 10:54:17 阅读次数: 】
相关招标公告 · CSIE13043466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化工分公司外操培训系统招标-采购公告2013-10-24 变更记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化工分公司外操培训系统招标(招标编号:CSIE13043466)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变更公告,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化工分公司。 工程概况: 1.外操培训系统建设需求:根据公司发展和员工操作技能提高的需要,公司提出了建设三维数字化外操培训系统的需求,将现场操作员的基本任务职责、本岗位化学反应过程及工艺流程、本岗位操作程序及步骤、应急演练与推演、设备查询与检维修工作、质检分析化验等各项工作内容通过三维可视化、虚拟现实的技术直观展现,以三维仿真的形式将各项操作要领植入计算机系统。员工基于人机互动的方式,完成本岗位现场操作的学习、考核,将枯燥的培训转变为生动的仿真培训,提高培训效率,增强培训效果,最终达到规范操作的要求。 2.系统建设目标:为操作员工提供生动的学习平台,使操作员工了解并掌握本岗位日常巡检、开停车、工艺切换、应急预案、质检分析、设备信息及检维修、消防演练与推演等知识与操作,防止误操作造成停车或者其他事故。系统采用三维可视化与虚拟现实技术,人机互动的方式,员工学习、考核后,管理人员能对学习、考核后形成的成绩、培训信息进行查询分析和统计,实现学习、考核、统计查询等多种功能。 3.外操培训系统完成内容:根据公司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和外操培训系统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经过详细调研,提交系统的调研报告、技术解决方案、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进度表等,依照计划完成系统平台的安装、开发、调试、试运行和上线运行工作。完成所需服务器、数据库、其他配件等软件和硬件设备的购置。 招标范围:外操培训系统项目分两期实施。 一期项目实施范围为烯烃公司丙烯车间,具有功能概述要求的全部功能。项目一期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实施,同时负责培训招标方技术人员能够在编辑平台自主完成部分功能的设计与开发。 二期实施范围为烯烃公司除丙烯车间外其他车间、甲醇厂、聚甲醛厂、安装检修公司、质检计量中心,具有功能概述要求的全部功能,还应具有一期项目结束后招标方的其他业务需求所具有的功能。项目二期投标方负责三维建模、功能开发与设计,提供培训与技术支持,培训招标方技术人员能够达到独立建模、在编辑平台自主完成功能的设计与开发。 二期项目中,烯烃公司空分车间、包装车间,甲醇厂合成一车间、原料车间,由投标方协助招标方完成建模及功能设计与开发的工作,其余由投标方完成。 工期:一期实施工期不得超过10个月,二期实施工期不得超过3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的单位,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或提供上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财务审计报表,主营收入在10000万以上; 2)公司近四年承担过项目金额在200万以上的石油化工企业的信息化项目建设业绩不少于三个; 3)投标被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社保中心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5)提供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金萌睿 电话:0951-6971430)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收款账户: 收款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账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开户行名称: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 凡有意申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 联 系 人:许冬涛 电 话:0951-697537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金萌睿 电 话:0951-6971430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shgmjmr@126.com 网 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账号:3454 5859 4966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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