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22 16:41:5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 CSIE14010204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4炉钢结构防腐工程-变更公告2014-01-23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4锅炉钢结构防腐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工 期:65个日历日,工程计划于2014年4月15日开工,2013年6月20日竣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 3)企业总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在火力发电厂钢结构防腐施工的三年及以上经历及业绩。 5)通过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认证。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不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本次投标。
从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10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0室)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招标人: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燕郊开发区 联 系 人:邵建林 (电话:0316-3365272) 彰金宝 (电话:0316-336508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 编:100007 公司电话:010-58134655、58134654 公司传真:010-58132347 联 系 人:李晨、靳晶晶 邮 箱:lichensh136@126.com(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lichensh136@126.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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