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8 09:04:3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代保管、大件运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第一包-设备材料代保管:1、招标人采购的物资在现场的装卸、二次搬运﹑急件提货、运输和保管工作。(上述供货方采用汽车运至施工单位组装场或主厂房,由代保管单位负责卸车并直接办理清点验收、出库手续。船运设备由大件运输公司运至施工现场的卸车工作,由各标段施工单位自行负责。代保管单位直接办理清点验收、入、出库手续)。2、代保管物资的清点验收、入库﹑出库、仓库码放整理、保管等程序管理工作,设备码 放尽可能按KKS编码堆放,随时将上述物资管理资料录入招标人物资管理MIS系统。 第二包-大件设备运输:本次设备运输招标为单件设备重量在50t及以上设备运输、保险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第一包: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暂定26个月。 第二包:根据各厂家供货时间,分批陆续供货。
从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b)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中第一项,标书款必须用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使用企业网银在神华招标网的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暂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开标日期: 2014年3月253月25日上月25日上午025日上午09:3日上午09:30分。09:30分。:30分。30分。分。11.开标地点:中国职工之家B座5层第八会议室(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编:100007 联系人:李晨 靳晶晶 张超 电 话:010-58134655/4654/1248传 真:010-58132347 邮 箱:lichensh136@126.com(如电话联系不到,可邮箱留言)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lichensh136@126.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 招标人: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邮政编码:262700 联系人:王斌 电话:0536-2239093 邮箱:wjb586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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