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07 15:08:36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高压水射流清洗清焦作业框架协议招标(招标编号:CSIE14030662 )业主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公司,隶属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于2002年9月得到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总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500万吨。经过数年艰苦努力,第一条生产线于2008年12月30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公司现有员工1600余人,其中本科学历以上716人,高级职称26人。 煤直接液化项目是将固体高温煤粉在高温高压氢气环境下进行液化最终生成液态油品、液化气及残渣,由于工艺操作固液气三相介质共存同时高温高压临氢工况的特殊性,使得结焦物特别坚硬,同时由于煤组分比较复杂同时多样性使得清洗换热设备的污垢、附着物比较难清洗,加热炉炉管、反应器、油渣管线等结焦物比较坚硬清焦工作比较困难,另外公司制气装置采用壳牌技术,烧嘴烧嘴罩泄漏后容易造成堵渣需要用高压水进行清堵疏通工作,同时由于煤化工的特殊性,在工艺生产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投标单位对现场工机具和作业人员必须满足突发情况的需要,保证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招标方的清洗、清焦任务。 2.1建设地点: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2服务期:2014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9日 2.3招标范围: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高压水射流清洗清焦作业框架协议招标; 2.3.1煤液化中心103单元油渣管道(DN150~200)、油灰浆加热炉103-F-302炉管(DN150)清焦、油煤浆加热炉103-F-201A/B/C炉管(DN150)清焦。 2.3.2分公司所有冷换设备管束、管箱、壳体等清洗。 2.3.3分公司其它设备、管道、排水系统等易结垢、易堵塞部位的清洗疏通。 2.3.4热电生产中心空冷岛24台空冷风机散热器、气化中心空分装置109、110单元空冷器翅片管清洗及其它生产中心各生产装置空冷器翅片管的清洗工作。 2.3.5煤液化第一第二反应器清焦处理,包括反应器进出口管线、分配盘及泡罩(2060个)、上部伞形空间、下部球形空间、中心管立管、反应器器壁共2000m2。 2.3.6分公司安排的需要清洗清焦的项目。 2.4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能够提供现场服务并提供保证满足安全生产的服务承诺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机具及人员要求 3.4.1工机具要求: a.具有泵出口压力达到2000bar柴油机驱动高压水射流清洗机组6台及以上。 b.具有泵出口压力达到2800bar柴油机驱动超高压水射流清洗机组2台及以上。 c.具有其它机械清焦的设备,包括柴油机驱动Pig清焦和Rotfan大口径管道清焦设备等。 以上三项需提供不低于以上设备数量及标准的承诺,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4.2人员要求: 现场常驻清洗清焦作业人员20人以上,大修期间需要80人以上,操作人员具备按GB26148《高压水射流清洗作业安全规范》培训合格人员,其中有操作资质人员不少于15人。 3.5具三年以上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高压水射流清洗清焦施工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神东项目部103室2号窗口,携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和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3.2中要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体系认证、(7)合同业绩(按3.5要求提供)、(8)3.4.1要求的abc三项设备证明材料、(9)3.4.2人员要求承诺书。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1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厂区1号门内(右前方)行政办公楼306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4年4月1日上午9:00整,开标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厂区1号门内(右前方)行政办公楼306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 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联 系 人:李胜亭 电 话:0477-828312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刘志进、郝帅、杨红艳 电 话:0912-8226320 传 真:0912-822633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 号:345 458 594 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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