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20 15:22:26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014年厂区安保及厂前区保洁项目(招标编号:CSIE14040869)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 招标范围: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安保及厂前区保洁及其相关的服务工作(详细工作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C、近三年内承揽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劳务派遣项目或保安服务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沙莎,电话:0951-6971436)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备注:1、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11日下午14: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D4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 联系人:朱莎 电 话:0951-7625578 纪检监察联系人:孙磊 电 话:0951-761551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沙莎 电 话:0951-6971436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zilingshaer@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0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备注:报名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需携带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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