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04 15:18:58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ERP(HR/FMIS/SCM)系统维护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已通过2013年度工商年检。 2)注册资金1000(含)万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以外币计价的,应按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有效年检记录。 4)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及有效年检记录和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及有效年检记录。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资质。 6)投标人具有3年以上的维护工作经验,同时每年都要有ERP信息系统维护方面的工作,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具体案例证明材料。 7)投标人具有专职负责维护的工作部门,具有极强的应变能力和充足的运维服务人力资源,能够提供24小时实时技术支持及现场服务。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从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不少于3个)。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招标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宝 联系部门:物流管理中心供应商关系部SCM组 联系电话:010-65553117 邮箱:032747@ghepc.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 编:100007 公司电话:010-58132327、58134655 公司传真:010-58132347 联 系 人:赵堃、李晨 邮 箱:zhaokun2327@163.com(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zhaokun2327@163.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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