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09 15:43:4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通勤车租赁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14041025)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 招标范围: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通勤车租赁及其相关的服务工作(详细工作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4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安斌,电话:0951-6971433)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不能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接收现金及电汇缴纳。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4.3招标文件收款账户: 收款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账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开户行名称: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注: 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29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 联 系 人:朱莎 联系电话:0951-7615578传真:0951-761558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安斌 电 话:0951-6971433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邮 箱: anbin_shenhua@163.com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04月09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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