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11 16:36:47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零星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CSIE14011139 项目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零星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 2、项目概况根据公司要求,招标人计划在国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相关分子公司在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过程中零星设计和技术服务的承包商。 本次招标范围分为A、B两个标段: ●零星设计和技术服务A标段; ●零星设计和技术服务B标段; 两个标段的工作内容如下。 (1)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所辖的生产装置、公用工程系统区域、生活区等发生的零星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 服务工作区域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上湾。 (2)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辖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生产区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甲醇装置、硫回收装置、烯烃分离装置、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碳四装置、热电及公用工程系统)和生产管理区发生的零星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 服务工作区域位于内蒙古包头市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3)北京工程分公司发生的零星、紧急、临时性的咨询、设计和需要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4)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所辖的生产装置(包括气化装置、变换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甲醇精馏装置、超优克劳斯硫回收装置、罐区、脱硫脱硝装置和公用工程系统)和生产管理区发生的零星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 服务工作区域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朝阳四路北段。 (5)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所辖的生产装置和公用工程系统、生产区、生活区发生的零星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 服务工作区域位于陕西省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 (6)新疆煤化工分公司所辖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硫回收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烯烃分离装置、烯烃转化装置、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公用工程系统)和生产管理区发生的零星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 服务工作区域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 (7)榆林化工分公司所辖的生产装置(主要指甲醇制烯烃装置、烯烃分离装置、低密度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动力装置、公用工程系统)和配套建设辅助生产和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发生的零星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 服务工作区域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 (1)负责提供神华鄂尔多斯分公司生产装置、公用工程系统区域、生活区零星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并配合项目施工完成。 (2)负责提供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管理区技术改造和零星工程的设计服务,并配合项目施工完成。 (3)北京工程分公司发生的零星、紧急、临时性的咨询、设计和需要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4)负责提供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和生产管理区零星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 (5)负责提供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和公用工程系统、生产区、生活区零星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 (6)负责提供新疆煤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和生产管理区零星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 (7)负责提供榆林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和配套建设辅助生产和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零星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 具体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煤制油化工公司零星设计及技术服务招标工作范围》。 4、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包头市,陕西省咸阳市、榆林市,新疆乌鲁木齐市以及北京工程分公司要求的地点。 5、服务期限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三年。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投标人条件和资质要求(1)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年审有不良记录及基本合格(包括基本合格)以下的单位不得投标; (2)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B1或GB2及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4)具有石化或化工、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 (5)业绩要求:有炼油或石化或化工行业工程咨询业绩和工程设计业绩(咨询和设计业绩每个至少1个); (6)获得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8)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第8条”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8、注册审核步骤流程(1)网上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室。 注册咨询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22;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4)其他报名所需携带资料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9.(4)”规定。 9、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接受现金、刷卡、电汇或网银付款)。网银付款流程请参照“附件: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室。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工程设计资质、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工程咨询资质;4)工程咨询和工程设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文件);5)质量体系认证; 现场购标:以上验证内容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原件,其他资料要求复印件。 网上购标: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请投标人将以上验证内容扫描后上传至网上购标申请处。 注: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因上述报名材料未提交齐全而不能获得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负。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11会议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2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12、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 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房间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周松林、詹传鑫 联系电话:010-58132377,58132352 传 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zhousonglin324@163.com(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 号:3454 5859 4966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文文 电 话:010-57339091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 附件: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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