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06 16:35:34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档案整理和托管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档案整理和托管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CSIE14021137 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4、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如下内容: a)档案整理: (1)待移交档案清点、装箱,约6000箱(档案箱容积不小于0.04m³,下同)。 (2)需正式归档的招投标档案(主要是招标过程文件)整理、归档,其中库存的需正式归档的招投标项目约12000个,每年新增项目约4500个。 b)档案资料寄存托管: 负责招标人每年新组织的所有招投标项目的档案资料寄存托管,招标项目约4500个,档案资料约3000箱(保管年限为一年,即第三年第一季度销毁前年的资料)。 5、服务周期: 5.1.本项目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待移交档案整理和正式归档档案的整理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 5.2.服务周期为3年,起始日期自签订合同后当日开始计算。 6、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6.2近3年(2011-2013年)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范围及签字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6.3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成熟的保密机制; 6.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经济纠纷、违法和犯罪记录; 6.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 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4年06月06日起至2014年06月1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中要求的证明文件。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06月2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9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2、公告刊登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http://www.shil.com.cn) 招 标 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2室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45 458 594 966 联 系 人:马晋铭 邮 箱:11620284@shenhua.cc 电 话:010-57339286 传 真:010-57339287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06/06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电子支付的前提: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2)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3)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神华招标网的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20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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