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26 16:18:2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淄川太河光伏项目及国华栖霞塔山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国华淄川太河光伏项目及国华栖霞塔山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设计 招标编号:CSIE14012172 二、招标范围及有关情况: 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山东省烟台栖霞官道镇 本期容量:国华淄川太河光伏项目容量为18MW、国华栖霞塔山光伏项目容量为12MW 招标范围:接入系统方案设计。 设计周期要求:暂定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完成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工作。具体的设计进度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4)投标人近5年应具有10MW等级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20个或以上。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非会员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及开户许可证的所有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房间现场注册,不注册的单位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电话:010-58131370 在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时,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 (3)本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要求); (4)业绩材料(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要求,合同证明,业绩表无效); 上述(1)要求为原件,其它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6月26日起至2014年7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至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28666号东方美郡一区8号楼二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7月29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28666号东方美郡一区8号楼二楼会议室 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七、招标公告刊登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经在线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系人:王振宇、鲁轩铭 邮 箱:wangzhenyu@shenhua.cc、luxuanming@shenhua.cc 电 话:010-57336330 010-58132359 传 真:010-58132347 招标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28666号东方美郡一区8号楼 联系人:郝沛 电话:0531-67753619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投标单位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公司于2013年9月1日在神华招标网上开通了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电子支付功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其它说明,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3.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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