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03 09:26:15 阅读次数: 】
相关招标公告 · CSIE14052184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入厂煤采制样机定期检测-采购公告2014-06-20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浙江国华宁海电厂一二期入厂煤采制样机定期检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浙江国华宁海电厂一二期入厂煤采制样机定期检测 2、招标编号:CSIE14052184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强蛟镇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国家实验室认可(简称CNAS)、计量认证(CMA); (3)投标人具备国家质监局授权(CAL)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 不接受标书款电汇。网银支付必须使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内的网银支付流程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4年7月3日至2014年7月1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房间 购买招标文件时,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业绩合同、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及公告资质要求中提到的条件的证明文件(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办事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提交远程购标申请,上传资格审核资料;或携带资格审核资料前往售卖标书现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办事处(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进行资格审核,所携带资料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存。资格审核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个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条件的证明文件,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7月2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宁波开元大酒店5层会议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宁海 联 系 人:周伟琦 联系电话:0574-65061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邮政编码:400020 联系人:郑国栋 周佳荣 电 话:023-67126908(电子版标书领取及相关招标事宜咨询电话)023-67941751转8008 传 真:023-67126406 电子邮箱:naoguazi123@126.com 网银付款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电子支付的前提: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网银付款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神华招标网的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20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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