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8-27 16:19:1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招标人)拟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现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神华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入围选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该项目投标。
招标人为优化融资结构、增加资金来源,将于未来注册预估为4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100亿元的中期票据及10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招标人采用主承销商制度开展超短期融资券的承销工作,希望借助主承销商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创新意识,完成好本次债务发行工作。实现增加招标人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在资本市场展示良好信用形象之目的。 包次划分, 详见下表:
注:本项目包次划分仅为划分招标范围,本项目三个包次将作为统一项目进行招标及授标。
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的承销服务及已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内的后续服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会员后购买招标文件。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il.com.cn/ibs2)网上购买招标文件。(上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或会员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完成神华招标网注册后,请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三个包次将作为统一项目进行招标文件售卖,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三层永昌殿。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派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招标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A座1903室 联系人:陈默 电话:010-5733925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卢爽、王铨 电话: 010-58132345/58134662 传真: 010-58131164 电子邮箱:wangquan@shenhua.cc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支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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