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17 16:47:4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介绍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制烯烃改扩建项目选址研究、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招标编号及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编号:CSIE14013757 招标文件编号:SHCTO-2-COM-000/ITB-1401 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 该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西南哈林格尔镇,包头市规划的九原区工业开发区南区内。 工期要求
以上时间进度均包含项目内部各级审查,详细的进度节点安排将在开工会上商定。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4年9月18日- 2014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址和售价 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9视频会议室。 投标人条件和资质要求
注册审核步骤流程(未注册的单位不能报名) (1)网上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室,注册咨询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22;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4)业绩证明合同原件。 以上验证内容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两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上述资料原件在开标时提供,以便评审委员会审核。 特别说明 本项目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成立,则招标人有权利在任何时间取消上述工作的委托,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室 邮 编:100007 联系人:詹传鑫、刘一民、杨娇娇 联系电话:010-58132352、58134651、15010322624(如果无人接听,请发电子邮件) 传 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13707545@shenhua.cc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 号:3454 5859 4966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董京华 电 话:010-58132645 附件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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