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28 11:20:42 阅读次数: 】
相关招标公告 · CSIE14053771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环境监理-采购公告2014-09-19 变更记录 · CSIE14053771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环境监理-变更公告2014-10-14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环境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环境监理 2、项目地点:湖南省永州市芦洪市镇 3、招标编号:CSIE14053771 4、监理范围: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范围内全部环境监理工作,与环评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一致。 5、监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通过环保验收结束。 6、工期计划:本期工程计划2014年10月1日厂区五通一平开始,首台机组2017年12月31日投产,第二台机组2018年4月31日投产。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8、投标人资格要求:
3)拟派驻的环境监理总监必须具备环境监理业绩、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并具有国家环评上岗证书或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出售: 9.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9.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26日起至2014年10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9.3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注册成为会员。注册步骤:1、上传网站要求的证照扫描件,以通过初审。2、初审通过后,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复审地点见神华招标网)。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投标。 9.4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提交远程购标申请,上传资格审核资料;或携带资格审核资料前往售卖标书现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办事处(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进行资格审核,所携带资料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存。资格审核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个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条件的证明文件,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9.5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为“网银支付”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采取网银支付的,须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完成支付流程,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1:网银付款。 9.6招标文件以纸制文件为准,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10、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职工之家,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3、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踏勘。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 联 系 人:吕辉 联系电话:0746-8665030 传 真:0746-866501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邮政编码:400020 联 系 人:周佳荣 联系电话:023-67941751转8006、67126908 传 真:023-67126406 电子邮件:zjr_hh@163.com(有问题可以发邮件) 附件1:网银付款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20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