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04 14:26:07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制烯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CSIE14014506 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制烯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编号:SHCTO-2-COM-000/ITB-1404 2、招标内容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资料提供; (3)现场环境监测和调查; (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并兼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完成本项目公众参与专题工作; (5)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相关文件; (6)组织项目会议,包括:环评开工会、环评报告审查评估会等会议; (7)协助招标人取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 (8)负责编制本项目环保监理招标技术文件; (9)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编制本项目环境应急预案; (10)依据项目CO2排放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一级评价要求,预测在各典型气象条件下及非正常工况下项目空分装置所在区域CO2浓度分布值; 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3、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4、工期要求(1)原则上合同签订后7天内,召开开工会,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项目环评工作方案; (3)委托方提供可研报告后4个月内,完成供招标方审查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程分析专题报告》; (4)受托方收到现状监测报告及委托方批准的工程分析专题报告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招标方审查版); (5)受托方在收到满足上报环评所需的辅助报告、支持性文件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方审查反馈意见1个月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 (6)《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后,依照其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应包括化工石化医药类;(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2010年至今在国家核准或地方备案的项目中承担过国家发改委限上的煤化工(包括煤制油)或大型石油化工项目并获得环评批复的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及环评报告已获批复文件,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6)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第7条”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7、注册审核步骤流程(1)网上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同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注册咨询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22;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8、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接受现金、刷卡、电汇或网银付款)。网银付款流程请参照“附件: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11月7日-11月12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a)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中所列资料。 以上验证内容要求原件。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两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现场报名:以上验证内容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原件,其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请申请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两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网上报名: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的,请投标人将以上验证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备注:注册审核通过为正式用户后方具备网上购标资格)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9会议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2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11、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和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房间 邮 编:100007 联系人:周松林、詹传鑫 联系电话:010-58132377(周)、58132352(詹) 传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zhousonglin324@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号:3454 5859 4966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董京华 电话:010-58132645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3、投标人需在以下17家银行中任何一家开通企业网银,完成电子支付。17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河北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1、供应商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供应商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招标财务”菜单下“供应商网上支付”功能; 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缴费内容; 5、点击操作框右上角“网上交费”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校验码,点击“提交订单”,然后点击“立即支付”。按照提示用投标人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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