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1 10:38:2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国内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招标名称: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招标编号:CSIE14055010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中标单位提供对神华四川下属子公司神华四川郫县水电厂原厂长、神华四川通口河水电厂(由北川通口河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油通口河电力有限公司整合而来)原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内容。 工作地点: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单位所在地(郫县、江油),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自然月内完成全部。 3.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书; 2)近三年内没有被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因为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 3)具有组织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能力,能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 4)报名参加同一标的的服务商,不得为关联方。 5)近三年至少具有6个同类审计项目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请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上传网站要求的证照扫描件,以通过初审。初审完成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复审地点详见神华招标网),没有通过复审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备查: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4.2人民币伍佰元(¥500),售后不退。本项目接受网上购标,标书款只接受现场现金支付或电子支付的方式交纳,不接受电汇。如投标人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标书款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支付标书款而导致无法入账、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开标地点及人员要求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成都新良酒店。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译丹 联系电话:028-65187220 传 真:028-6682081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邮政编码:400020 联 系 人:陈珂 电 话:023-67126908(电子版标书领取、发票及相关招标事宜咨询电话) 010-58134668(神华招标网网上流程问题咨询) 传 真:023-67126406 电子邮箱:chenke_shenhua@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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